吴亦凡涉嫌刷榜事件后 我和孩子展开了一场关于规则的讨论……
这一年,我的10岁儿子乐乐突然迷上了说唱,开始熟悉一些说唱歌手的名字,如吴亦凡、欧阳靖、功夫胖、 GAI。。。开始主动去搜索他们的歌。
前几天,吴亦凡涉嫌美国刷榜事件出来后,我就和他进行了一次小小的讨论,这次讨论发生在11月9日。
我:最近,吴亦凡在美国发行了一个专辑,结果美国人认为他刷榜,涉嫌欺诈,现在正在调查中。这个事情炸开了锅,吐槽大会的那个池子向他开炮,吵得不可开交。乐乐:什么叫刷榜?我:苹果上有一个iTunes专辑销量榜,这个软件你应该在iPad上见到过。这个榜据说统计的是,北美发行的专辑在北美地区的销量情况。当时很多吴亦凡的粉丝翻墙到美国去购买,还买了很多的ID。苹果认为这个数据不真实,正在调查是否欺诈。乐乐:啊?这当然是不对的啦。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我:粉丝们在国内也刷榜啊,刷习惯了,不知道iTunes不允许吧。乐乐:在国内也刷?我:假如你喜欢的歌手,你觉得他很有才华,而且国内的很多榜单都对刷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觉得该刷吗?乐乐:当然应该刷啊,既然允许为什么不刷?(这时,妈妈发声了:这样对不刷榜的歌手是不是不公平?榜都是刷上去,好的歌曲都听不到了。)乐乐:大家都刷,你不刷的话,你喜欢的那个歌手的歌,别人也听不到了。
这真是一个问题。
吴亦凡11月2日在自己的微博晒出屠榜北美iTunes的“骄人”成绩,四个榜单均为第一。
02
可能很多朋友不太了解这件事情的始末,我再扮演吃瓜群众复述一次,如有偏颇,吴亦凡的粉丝也不必太激动,我对吴亦凡本身并无偏见。
事件回放
11月初,歌手吴亦凡(Kris Wu)发新专辑,以屠榜之势占据了美区iTunes专辑总榜、单曲总榜、Hip-Hop/Rap专辑及单曲4个榜单的冠军位置。不仅如此,在iTunes前十榜里一个人占了7个位,还一度牢牢占据了前三的位置,直接力压美国的“A妹”Ariana Grande、Lady Gaga等当红歌手。
震撼没过多久,事情开始急转直下——先是被曝这个成绩是靠国内粉丝利用VPN翻墙刷榜刷出来的,接着因为各种关于“Kris who”的投诉,美区iTunes榜单在11月5日暂时冻结了美区榜单、处理异常数据。
这个事件出现了至今为止都让人目眩神迷的“恢复数据-重回榜首-再次清除数据-排名不知掉到哪去了”的玄幻剧情。
吴亦凡的粉丝不忿,有人发出“A妹及A妹经纪人是种族歧视”的严重指控,由于吴亦凡的加拿大籍身份,网上关于他身份的段子也层出不穷;对饭圈不满的自媒体人则指控粉丝“脑残”,做面子工程,甚至认为影响国家形象、华人形象。
事件从单纯的娱乐事件,上升到国家形象的层面,实在让人始料不及。
今日(15日)最新消息:美国billboard榜通过专业数据公司重新计算吴亦凡专辑的在美销量,榜单位置是第100名。
微博上围绕这个事件的话题反反复复上热搜,但我浏览了一下评论和各种微信文章,发现大部分观点还是聚焦在批判粉丝的疯狂行为上。
我不太想从这个角度来解读这件事,因为很容易陷入口水仗的死循环,我谈谈我目前的一些思考。
首先,打榜刷榜,是目前国内娱乐行业的常态。
在中国,本身这个流量数据就是不真实的。你随便翻开一些音乐软件、粉丝圈的软件,都会看到明显的“打榜”宣传。
所谓“打榜”,其实就是利用游戏规则,给爱豆刷票,一人一票不够,可能一人一天能够刷15票啊,20票啊。这些都是很多互联网平台允许的。
暑假时,我的儿子喜欢看一个叫《明日之子》的节目,当时他也有替自己喜欢的歌手点赞。平台方就明确写明,如果是会员每天可以投多少票,如果不是会员就会有限制。成为会员要充值,平台就能赚钱了。
视频平台、主办方、选手、粉丝,其实是一个实现共谋的利益链条。
很多自媒体片面指责粉丝的“脑残”行为,我觉得大可不必。这是行业现状,不能让粉丝背锅。当我们在眼红很多互联网产品,如各视频平台、音乐平台、还有微博。。。的估值奇迹时,当我们颂扬这些互联网“创业英雄”的故事时,你要知道,这里面就有粉丝被圈的钱。
第二,真爱粉们刷榜是被迫的,也是必须的。
当我说这句话时,肯定会遭到反驳。
但是,你想想看,大家都在刷,如果不给自家爱豆刷,榜单也会被别人给刷上去,成了一个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
从这个角度,真爱粉们刷榜是被迫的,也是必须的。
有人说这些数据是假的,反映不了真正的商业价值。不过商业价值不就是为了有人买产品吗?有了利益驱动,爱豆的商业价值就有了新的载体,有了飞升的可能。
比如对广告商来说,明星代言的产品广告效果,能通过粉丝刷榜来带动,怎么可能不乐见其成呢?(总比很多广告商自己到某宝上买僵尸粉充数据强吧?)
再比如电影制作人,肯定愿意请拥有疯狂刷榜粉丝的爱豆来拍电影。因为不管演得质量如何,只要这个爱豆露脸,粉丝就会来刷票房。这就是商业价值的体现啊!
当然此时,他们已经身处“囚徒困境”之中,各方阵营都在本能地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案,而这种无意识的集体力量最终会让这个市场崩溃,放在流量明星身上就是信任机制崩塌。
任何“囚徒困境”最终的解决方案只能靠明确规则,甚至立法监管。你指责粉丝“脑残”一点意义都没有。
当然很多人并不认可我的观点,但也给不出更好的解决方案。
03
回到刷榜,无外乎是关于规则和利益的游戏。
粉丝为自己的爱豆争取最大的商业利益,我认为这无可厚非,前提是要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
在中国,因为没有规则明确界定这种行为不对,更没有规则去惩罚这种行为,所以在“流量横行”的数据机制下,刷榜无疑是均衡竞争的最终结果,也是流量变现的捷径。
但到别的国家,可就不一定了。
我不知道美国有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则,说刷榜是不被允许的,属于造假。不过从iTunes对数据的处理结果来看,应该是不接受这种刷榜行为的;而从国外网友的反应来看,也不认同刷榜结果。可能至少在心理层面认可的社会普遍规则上,刷榜是违规的。
人家要统计的是北美的专辑销量,你一堆中国人翻墙过来买,我就看不到真正的数据状况了,所以清除数据也是情理之中的。
美国的情况,我们的粉丝不了解,栽了,也是一个好的教育机会。以后华人明星远征北美,他们的粉丝估计会吃一堑长一智了。
有时候,规则可能会与我们的常识不符,会导致很多人产生错觉、误解。
举个例子
你跟你太太/丈夫,分别在股市里开了账户,同时炒一支股票,你先1块钱卖给TA,TA再1.1元卖给你,你又1.2元卖回给TA,TA再1.3元卖给你……通过这样倒手买卖把股票的交易价炒高,请问这是否违规?如果没学过股票监管,大家可能会认为这很正常,其实这已是严重违规的操纵股价行为。你或许会辩解你俩没商量过,只是默契,不行吗?真的不行。在金融监管尤其是美国的金融监管中,如果你们俩是非常亲近的关系,比如家人、夫妻,会直接推定你们俩就是商量过的,构成操纵股价的大罪;如果你们俩只是普通朋友关系,那请你出示证据证明你们仅仅是出于默契,而没有事先沟通,而这种证据,几乎是不可能出示的。
这,就是规则。
所以粉丝跨国远征刷榜前,最起码应该先了解人家的规则。游戏规则都没弄清楚,结果遭遇数据被删、舆论不满,这真的不是人家的问题了。
现在粉和黑们吵得不可开交,都在拿道德说事:一方指责刷榜的丢了中国人的脸,另一方则抛出老外最害怕的种族歧视的帽子。这种口水仗并不能使任何一方的道德水准提高一点,意义不大。
在商言商,商场讲的是规则,不是空谈道德。天天讲道德,不讲解决之道,我们这个国家就成了空谈之国了。
04
我本来不太关心这些流量明星的动态,但看到孩子最近开始喜欢一些歌手了,例如说唱歌手功夫胖;身边很多做父母的朋友聚在一起聊天时,也都表达了一种担忧,害怕自己的孩子会在互联网大潮的裹挟下,成为所谓的“脑残粉”。
我觉得大可不必这样杞人忧天。
追不追星,粉不粉爱豆,不见得是一个人成长过程中是否会堕落、丧失自我的关键指标。
与其试图强力干预孩子追求偶像的精神世界,倒不如从小给孩子营造一个思辨规则是否合理的场景。
例如对这次事件,大家可以引导孩子思考:
如何粉自己的爱豆,才是对TA最深沉的爱?现在这些疯狂维护自己爱豆的粉丝,就像一群无原则溺爱熊孩子的家长,虽然眼下好像没有触犯什么规则,但迟早熊(ai)孩(dou)子会被社会教育怎么做人,家(fen)长(si)也会因此吃亏。网上刷流量是否可以有更合理的规则,让社会资源更优化,大家的声音都能够彰显,各自喜欢的艺人也能够健康的发展?至少学学iTunes,不允许刷榜,平台可以选择把数据删掉,我认为这个规则就比国内的刷榜文化和微博饭圈文化合理很多。
当然,规则没有绝对的合理性,跟孩子一起探讨到底怎么样的规则,能让我们生活更美好,这才有可能让他摆脱盲从,不成为脑残粉。
网上盛传过前美国总统奥巴马的九条家规,其中最后一条是“不准追星”。这个家规是真是假,我也无从考究了。不过想想,奥巴马之所以能够当上美国总统,很大程度上不也是利用了粉丝追捧他的效应吗?
我们总不能说,政治明星的粉丝,就比娱乐明星的粉丝高级很多吧(娱乐明星里也有梁朝伟、张曼玉、张国荣。。。),这样的优越感大可不必。
所以就算追星,只要有理性、讲规则,还是有可能在未来成为像奥巴马一样杰出人物的。
作为家长,我们利用孩子喜欢的事情来进行一些思辩的讨论,孩子会感兴趣,我们也可以在与孩子的对话中吸取营养,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没必要总是“道貌岸然”
。
<<推荐几个话题,你也可以试一试哦~~
话题一:关于双十一购物狂欢(你可以这样做:双十一如果你没有跟孩子做这件事,那就亏大了)
话题二:关于今天曝出来的五星级酒店乱象(怎么做?自己设计设计吧~)
本文编辑:小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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