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三百元东西却要赔八百 疯狂拨打12345百余通被公安训诫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琳
快递包裹丢了,要求赔偿本是合法权益,可要是借此机会“狮子大开口”,可就不妥了。9月2日记者获悉,潍坊市昌乐县一市民因为快递包括丢了,价值310元(加运费)的东西,却要求赔偿875元,因为要求没达成,他累计拨打12345热线100余通,来电反复纠缠催办时间、次数等问题,根据相关条例,他被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了训诫。
今年2月27日以来,潍坊昌乐县群众郭某某频繁拨打省、市两级12345热线,反映其通过微信好友购买化妆品,韵达快递未送到,要求找回快递、赔偿损失,并投诉昌乐县公安机关推脱搪塞、不予处理问题。
经市邮政管理局调查:该快件由青岛发往昌乐,内件面膜,价值300元,运费10元,未保价。市邮政管理局核实情况后,与来电人协调按快件实际价值赔偿310元(加运费),其拒不接受,并要求加赔快件利润50元,后又要求赔偿875元。因企业对赔偿处理意见不变,市邮政管理局依据《国家邮政局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第33条“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调解无效的或者消费者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争议双方可依法通过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建议来电人通过诉讼方式维权。
回访时,来电人表示已拨打110反映问题,并将继续投诉。经查询12345热线系统平台,2月27日至3月3日,郭某某累计拨打12345热线100余通,来电反复纠缠催办时间、次数等问题,并多次对受理人员恶意投诉,要求受理人员线上答复时对“马上”“立刻”“尽快”等词具体到秒。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郭某某长时间占用12345热线资源,严重影响热线正常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的意见》(潍发〔2020〕2号)“对无正当理由反复使用、长时间占用热线资源,歪曲捏造事实,诽谤、诬告和陷害他人,骚扰、侮辱、威胁热线工作人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了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