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时评|禁燃烟花爆竹 安全文明过大年
大众网·海报新闻特约评论员 刘俊韬农历腊月二十三是北方的小年,中国牡丹之都菏泽处处张灯结彩,五星红旗红透了整座城市。以前,过小年有放鞭炮的习俗,因为是年前的第一炮,所以被看得非常重要。令人欣喜的是,今年的小年,一整天都没有听到一丝鞭炮声,大美菏泽在安静和谐中喜庆度过。众所周知,历经近一年时间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审议修改,《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于2019年8月16日经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9年9月27日由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共20条,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以及禁燃区域、场所和时间,进一步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条例》规定菏泽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是昆明路以东,上海路以西,北外环以南,南外环以北区域。此外,县城城区范围内的区域也实行禁放,具体禁放区域各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中国人过节都喜欢热闹,认为燃放鞭炮的声响,可以渲染节日气氛。春节(从腊月二十三小年到正月十五元宵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燃放最为集中和燃放量最大的节日。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逐步显现,特别是环保压力与日俱增、安全问题日益突显、民意诉求反响强烈。进入新世纪,国内许多省份和地市都相继出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法规性文件。菏泽百姓对此呼声也很高,禁燃烟花爆竹,节约资源能源,打赢蓝天保卫战,越来越成为广大市民的共识。事实上,用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营造喜庆气氛,达到所谓的驱灾辟邪的目的,完全是人们主观上的美好愿望。而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严重影响和破坏,由此而产生的水、气、噪声的污染,极大地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却是客观存在。同时,燃放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城镇建成区,人口相对密集,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菏泽市公安消防部门统计,2017年烟花爆竹共引发火灾103起,其中1月份发生34起,2月份49起,占总数的80.6%,数字表明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的高发期。2017年12月份,菏泽市公安局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提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菏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据统计,2017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查处各类违规燃放案件156起,行政拘留82人,罚款94人,劝阻拟燃放行为530起。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和意愿高度关切,及时有效地开展禁燃行动被诸多媒体报道,引起了广泛影响。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总结菏泽禁放工作经验、全省进行推广。聊城、日照、威海等地市先后来菏泽市考察学习工作做法。随着广大市民文明素养的日渐提高,文明菏泽的城市底色也逐渐加深,越来越多的市民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有百害而无一益。倡导“零燃放”,共筑“菏泽蓝”;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共建绿色文明家园;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度温馨和美佳节……这些文明理念正悄然深入人心,蔚成风气。文明是习惯、绿色是健康、节俭是美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就是文明、绿色、节俭的最好体现。庚子年春节即将拉开大幕,我市《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年,百姓会交出一份什么样的答卷,既考验着市民的文明素养,更检验着城市的文明程度。节日期间,相关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燃放者及时劝阻,对劝阻不听者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按照《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利用全媒体广而告之,让《条例》深入人心并变成市民百姓的自觉行动。广大市民要切实强化法规意识,自觉学习《条例》、遵守《条例》,做《条例》的实践者和维护者,从我做起禁燃烟花爆竹,并发挥好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发现违规燃放者或拟燃放者要及时劝阻,劝阻不成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好《条例》的法规严肃性,为文明菏泽建设尽心出力。营造年节喜庆氛围的方式有很多种,没有烟花爆竹的年节会更安静更安全更文明;殷实富足的小康社会追求的是生活的品质,碧水蓝天和清新空气拒绝烟花爆竹。让我们拿起《条例》,对烟花爆竹坚决说不,过一个安静祥和、安全文明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