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生被多名男生殴打:以法的名义打回去 为何必须要动真格?
12岁女孩被围殴的瞬间画面
5月25日,在云南禄丰县发生一起“少年霸凌”事件(女生被多名男生殴打),相关视频经社交媒体传开后,触发舆论关注。据悉,涉事的4名男生,因与12岁女生发生口角争执,便在下午放学后将女生叫到校外广场进行殴打。经医院初步检查,12岁女生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治疗。目前,涉事的4名男生正接受警方的调查。
坦率地的讲,如果仅是看媒体的报道和警方的通报,似乎根本想象不到4名男生能把12岁女生怎样。可是,当我们通过相关的视频去复盘整个事件的时候,才发现“少年之恶”不可轻视,才明白有些孩子“未长大,已成魔”。我们无法得知,12岁女孩在被打的几分钟里,是何等的绝望。
但是,作为她的父母来讲,绝对是不忍心回看那些瞬间的。因为,孩子遭受的“每一脚”,“每一拳”都会令父母痛彻心扉,愤怒至极。说实话,如果法理允许,任何父母在面对这样的遭遇时,都可能会失去理智,想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打人者,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只是,我们身处在法理的社会,这样的情绪可以有,却不能真的去“以恶制恶”。但是,对于类似的“少年霸凌”行为,却还是要以法理的名义打回去,要不然就因为他们还是孩子,就简单的教育了事,确实是无法交代被霸凌者及其父母的。
然而,就近些年的“霸凌案件”处置的结果来看,绝大多熟时候,打人者因为年龄原因,并没有受到绝对的法律制裁。这样导致,舆论上形成一种“法不责小”的认知。甚至,人们普遍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在保护“坏小孩”。而“被霸凌的小孩”在接受完结构性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后,只能用时间消解伤痛。
于此,这两年,每当有少年霸凌行为发生后,舆论上就呼吁调整“少年入刑的年龄”。并且,也期待法理层面能对“少年之恶”有明确的惩治标准。与此同时,涉及监护人共同担责的部分,也应该明确化(经济处罚标准等)。因为,人们更想要的结果是,除却给“少年之恶”定罪,更要动真格。
对于“少年霸凌者”的惩治,除却要进行对应的教育,更要让“少年霸凌者”付出相应的代价。甚至,必要的时候,可以适当地进行体罚式的回击。因为,对于有些“少年霸凌者”,仅靠言语的教育和短时期的改造根本无法撼动顽固的劣根性。所以,一定尺度的“以恶制恶”也可以适度采用。
当然,具体的疼痛感,最好可以模拟进行。总之,在保证一定的公开性,透明性的情况下,对“少年霸凌者”进行适当体罚,是必要的。因为,对于一些秉性顽劣的孩子来讲,言行教育多是左耳进右耳出,根本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并且,对于“少年霸凌者”来讲,如果只是进行教育,更多的意义是“打捞和救赎”,而对于惩治层面其实是缺位的。所以,强调一定程度的体罚,其实也是合理的,并非简单的以恶制恶逻辑。因为,就现在十四五岁的孩子,其实已经很成熟,该懂的,不该懂的,都已经烂熟于心中。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一味强调保护“少年霸凌者”的利益,其实就是在诛杀被霸凌者及其家人受伤的心。过去,对于“少年霸凌者”来讲,总觉得道歉认错就算完事。可事实上,对于“少年霸凌者”来讲,大多数时候,是“狗改不了吃屎”。所以,如果轻饶他们,就意味着在预约更多“霸凌事件”。
是的,正因为他们是孩子,才不能轻易放过他们。如果我们的世界处处在考虑作恶者的利益,那么被霸凌的孩子,可能永远难以释怀。甚至,当“少年霸凌者”已经看透法理的羸弱之处后,可能常态性的霸凌就会此起彼伏。所以,是该动真格,下重手的时候了。
要不然,“少年霸凌者”今天可以拳打脚踢,明天就可以横刀立马。甚至,如果一次性不能将“少年霸凌者”拿下,很可能被霸凌者会遭遇二次霸凌。因为,在恶人的逻辑里,永远不会认为自己有错。甚至,他们会认为,自己被抓也是被霸凌者的错。
所以,对于“少年霸凌者”的父母,此时此刻,就不要再护犊子了,该出手时就出手,不然,以后只能在监狱见孩子。事实上,很多“少年霸凌者”,多是因为父母管教失职形成的恶习。所以,在发生这样的事情后,除却反思,也要进行“闭门操练”,尽早让孩子知道利害关系。
过去,在发生类似的霸凌事件后,往往是在强调学校该如何,老师该如何,社会该如何,而对于“少年霸凌者”的父母而言,貌似没什么事儿一样。可事实上,在解决少年霸凌的问题上,“少年霸凌者”的父母,可能才是关键角色。
因为,在孩子未真正走向社会时,父母的权威性还是起作用的。所以,发生霸凌后,“少年霸凌者”的父母,一定要强势出头,在气势上把自己的孩子拿下。该动之以情就动之以情,该诉诸武力就诉诸武力,不要觉得是自己的孩子就舍不得,看一看人家的孩子怎么被自己的孩子殴打,可能就觉得“师出有名”了。
与此同时,也要允许被霸凌者的父母,当面训斥“少年霸凌者”,让他们知道被霸凌者也是父母生的,并且也让他们明白,如果法理允许,被霸凌者的父母很可能会把他们屁股打烂。总之,必须让“少年霸凌者”为此感到后怕。包括将这样的行为写入档案,成为其一生的污点。
事实上,“恶人最怕闯祸”。所以,把法理的尺度收紧,可能就可以杜绝大多数霸凌事件的发生。要知道,孩子们并不傻,他们很清楚殴打的尺度和犯罪的边界,所以,他们才敢动用私刑。甚至,对于大多数12岁以后的孩子来讲,即便不知道具体的刑法尺度,但是,却可以讲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普世法则。
所以,别再以他们还小,为他们辩护了。因为,对他们施以慈悲,可能不会换来善意。以法理的名义打回去,并不是要将他们置于死地,而是对于他们的惩罚要实实在在的落实下去。如果说年龄小,这次霸凌事件中的12岁女孩年龄更小,如果饶过他们,我们又将如何面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