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先烈 传承红色丨一份检察建议助推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
缅怀先烈 传承红色
一份检察建议助推
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
CELEBRATION
“英烈纪念设施是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载体,我们要一起携手,共同尽力,为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贡献力量。”9月28日下午,一起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宣告会在瑞安市检察院举行。党组书记、检察长宣章良亲手将检察建议书交于瑞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徐军凯手中,希望该局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专项行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公众提供良好的瞻仰烈士和传播爱国主义精神的场所。
据悉,今年9月上旬,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瑞安市检察院先后走访了4处英烈纪念馆,位于塘下镇海安办事处镇东村的蔡雄烈士纪念馆就是其中一处。
“馆内香火弥漫,一群老大爷坐在一楼正厅听鼓词。”这是走访的检察人员对蔡雄烈士纪念馆最深的印象。
蔡雄烈士纪念馆是为纪念在1927年温州“四一五”反革命政变中牺牲的温州地区学生运动领袖蔡雄烈士,由其故居改建而成。当检察人员走进纪念馆时,除了最先夺去嗅觉的香火味,紧接着入眼的便是半空中悬挂的一枚枚“五谷丰登”“丁财两旺”的彩旗,以及彩旗后广灵庙的匾额,最后才是匾额下“蔡雄烈士纪念馆”黑底金字的牌匾。据当地村民介绍,该庙已存在百余年,出入都需通过纪念馆,庙堂内每日供奉香火,逢年过节时香火更是鼎盛。原本缅怀先烈的庄严肃穆之地,此刻却有落为陪衬之嫌。
随后走访的东一上村革命纪念馆、林去病故居、雷高升纪念馆也存在纪念设施破损严重、杂物随地堆积、长期闭馆无人管理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条规定,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
宣告会上,徐军凯局长对检察机关能在“9.30”烈士纪念日前提出这样一份检察建议鞭策其加快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步伐表示感谢,他承诺将加大对全市英烈纪念设施的排查力度,并请检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其整改工作,共同推进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让瑞安的红色基因得到传承和发扬。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玉庭以及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肯定此次检察建议宣告会的同时,也纷纷提出了要确认产权问题、落实经费保障、发挥宣传教育作用、统一规划纪念场馆等宝贵意见建议。
最后,宣章良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意义;二要责任部门要认真全面履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的职责;三是检察机关在监督的同时,要支持和帮助相关部门落实好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文字:第七检察部 朱琳璐 办公室 林非凡
编辑:月夏动漫工作室
【来源:瑞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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