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墓被盗出金银器巨万 四十四年后有人写诗称赞:盗得好判得好
大家可能听过评书《宰相刘罗锅》,那里面说乾隆拆了明十三陵殿座的紫檀木给自己修宫殿,被刘墉下套差点杀了。评书里说《大清律》就是《大明律》换了个封面,《大明律》规定挖坟掘墓者一律斩首。
而事实上《大明会典》规定:“凡发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发而未至棺椁者,杖一百、徒三年。”大家都知道,《大明律》是《大明会典》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大明嘉靖年间右春坊右赞善、翰林侍讲学士蔡昂蔡西圃在编纂《大明会典》的时候找到一个案例:明宪宗朱见深成化年间,有个盗掘秦桧墓的,被从轻发落了。这位修订法律的专家高兴得亲自写诗表达自己的快乐心情:盗得好判得好!这实际已经明确告诉世人:盗墓已开棺椁见尸者绞,未至棺椁者杖一百徒三年,盗掘秦桧墓,从轻发落!
秦桧慕被盗掘,见于《续金陵琐事·上卷·盗发秦桧墓》,原文很简单:“秦桧墓在江宁镇,岁久榛芜。成化乙巳秋八月,被盗所发,获货贝(金银器)以巨万计。盗被执,而司法者末减其罪,恶桧也。有蔡西圃名昂,历事大理,亲阅囚牍,为作诗以快之。”
有人把这段文字理解错了,以为这个案子是蔡昂审判的,并把蔡昂说成是“大法官”,这当然不对。因为蔡昂有资格审阅案卷的时候是嘉靖八年(1529年)四月,当时嘉靖皇帝下令增补修改弘治十年编纂的《大明会典》,蔡昂被任命为催纂官,也就是总监工,当时蔡昂的职务是右春坊右赞善(太子的老师)。
这个蔡昂可不是一般人,他出生于成化十七年,是明武宗正德九年殿试一甲第三名,也就是“探花郎”,跟小李飞刀的成绩一样。秦桧慕被挖,是明朝成化十一年(1485年)的事情,蔡昂调阅卷宗是嘉靖八年(1529年),也就是四十四年之后的事情了。秦桧的坟墓被挖,四十十年后还有人写诗喝彩,可见秦桧这个奸臣真的是遗臭万年了。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还有那么多人为秦桧翻案,其实在宋高宗赵构还活着的时候,秦桧就已经臭了,为秦桧鸣冤叫屈的人,只能用“逐臭之夫”四个字来形容——《吕氏春秋·遇合》:“人有大臭者,其亲戚兄弟妻妾知识无能与居者,自苦而居海上。海上人有说其臭者,昼夜随之而弗能去。”有人喜欢臭味,像苍蝇一样撵都撵不走,而且嗡嗡嗡地聒噪烦人。
为什么说秦桧在赵构还活着的时候就臭了呢?有宋孝宗赵昚隆兴元年二月的命令为证:“逐秦桧党人,仍禁辄至行在。”所谓行在,专指天子巡行所到之地。连自己去的地方都不允许秦桧的余党出现,可见宋孝宗对秦桧有多厌恶:沾染了秦桧臭气的狐群狗党,有多远滚多远,永远不要出现在我的视线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