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法院创新工作思路 温情送达离婚案件文书
难以解决离婚案件“送达难”,已经成为法官审理离婚案件中造成审限浪费的重要因素,也是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急待解决的问题。兴文法院创新工作思路,成立了离婚案件专门送达工作组,让离婚纠纷案件的各种法律文书带有温度的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一是直接送达为主,其他送达方式为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家庭矛盾均比较尖锐,对人民法院的传唤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抵触,常常与法院工作人员“躲猫猫”,以各种方式拒签法律文书。兴文法院经过大量调研和对离婚案件当事人诉后问卷调查后,认为人民法院解决离婚案件纠纷的最佳方式是“见面”。诉服中心开出对症方剂,在对离婚案件立案登记后便立即移送送达工作组,工作组人员便亲自对当事人进行送达,同时有针对性地为当事人释法明理,让当事人知晓参加诉讼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拒不参加诉讼的后果,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让涉案当事人的诉讼真正实现以“审判为中心”。
二是对邮寄送达拒签当事人进行亲属斡旋,让当事人“亲友团”互动。对不能直接送达的当事人,在电话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邮寄送达,但邮寄送达又拒签的,送达工作组人员必须亲自核实邮寄送达的过程和被告未参加诉讼的原因,甚至三顾频烦,为当事人近亲属(一般为被告人的父母、成年子女或者被告人的兄弟姐妹)做工作,从“亲友团”口中了解双方的婚姻状况和矛盾纠纷根源,特别是让部分亲友团从“加油队”变成“灭火队”。
三是慎用下落不明,拒绝“被离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人员流动性增强,有的当事人为达到非法目的,往往在一些“法痞”的蛊惑和怂恿下,利用下落不明对婚姻的一方滥用公告诉讼离婚。兴文法院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采用核实、公告加排查的方式进行送达。具体是一要找到下落不明当事人的近亲属问询情况,明白当事人的下落或下落不明的原因,让其近亲属对该离婚案件高度重视,竭尽所能地找到案件当事人。二要亲临下落不明当事人所在基层组织,听取村、组干部意见,并核实双方的婚姻状况和财产、子女状况,让当事人财产、身份说得明白。三要核查当事人活动轨迹。对有疑问的下落不明当事人,法院受案后,送达工作组千方百计,查清当事人的活动情况和最近通讯联系方式,让当事人清楚当前婚姻状况和危机。最大可能参加法庭诉讼。
【来源:天平阳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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