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里的“特殊一课”:“失职”父母也要学会成长
交汇点讯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今年的9月10日是第36个教师节,在这一天里,一位作为孩子“第一任老师”的父亲接受了特殊的一堂课。但授课方并不是学校,而是人民检察院和来自社会第三方的帮教组织。
为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背后存在的家庭教育问题,帮助“失职”的父母们学会方式方法,检察机关和帮教组织一起为他们准备了一堂特别的“必修课”。
“家庭教育指导”为失职家长“对症下药”
“鉴于你的相关实际情况,以及认错悔改态度良好,我们对你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察期6个月。”9月10日下午,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听证室内,检察官徐胜男在对林林(化名)和他的父亲进行现场训诫时,公布了检察机关对于该案的决定。
今年17岁的林林由于多次参与盗窃,被江宁公安分局向江宁开发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但调查结果显示,林林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的脚伤,在家休学一年,其间因交友不慎参与了盗窃。同时,林林的母亲不在身边,父亲则忙于生意且因小儿麻痹而带有残疾,忽视了家庭教育,导致孩子被人诱导、误入歧途。
现场训诫过程中,徐胜男介绍了相关案情和调查情况,在严厉指出林林犯罪行为的同时,也肯定了其本性善良、积极认错悔改的优点。“在考察帮教期间,希望你能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真诚悔过,遵守检察机关帮教考察的规定和管理,提高法律意识。”徐胜男对一直低着脑袋的林林说道。
在训诫过程中,林林的父亲一直坐在旁边。与儿子光鲜时髦的打扮不同,林林父亲衣着十分朴素,甚至还露出几处细小的破洞。直到训诫结束,父亲起身时,林林也没有想起帮父亲将双拐从墙角拿过来。
随后,父子二人来到隔壁房间,与鲁兴虎副教授面对面地坐下。鲁兴虎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主任,他所在的“南京市友航社会服务发展中心”是南京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共建基地,负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未成年进行帮教和考察,同时也对“失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就休学这么一年,那些狐朋狗友就找上了他,”面对鲁教授耐心细致的询问,林林的父亲显得比儿子本人还要懊恼,“这孩子以前不是这样的,我就搞不懂了,为什么那些人会几次三番地来找他?”
鲁教授没有忙于回答,而是对林林的家庭情况和性格作进一步了解。原来,受到家庭和辍学的影响,林林的性格有些内向、木讷;腿脚不便的父亲虽然心里疼爱儿子,但由于忙着做生意,缺少和孩子的沟通交流,竟然完全不了解儿子在外面的所作所为。
“你不要过多责备孩子,也不必有过重的思想负担。现在,林林如果继续上高中有难度的话,不妨学一门手艺,争取让孩子忙起来、自食其力。”鲁教授一边建议父亲多坐下来和儿子说说心里话,一边也不忘告诫林林:“你也马上就是成年人了,爸爸行动不方便,在家能不能多帮帮爸爸、做做家务呢?”
一条条切中要害的分析,一句句耐心的劝导,不仅让林林陷入沉思,也直戳进林林父亲的心里,使得这位中年男人的眼神一直盯着一个方向,时不时发出“唉”的长叹。
在经历了半个多小时的促膝长谈以后,林林的父亲和鲁教授达成了共识:他准备将儿子送到朋友开的食品加工厂里当学徒,并且会监督儿子接受帮教组织的管理,有情况第一时间向鲁教授沟通汇报。
“加工厂就在自己家门口,我不会让他脱离监管的。”林林的父亲补充说道。
家庭教育不容忽视,“父母的作用不可估量”
林林并不是鲁兴虎帮扶的第一例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事实上,对未成年人犯罪帮扶以及家庭教育的指导,鲁兴虎有一个长期并且规范完整的计划:“在青少年犯罪帮扶项目上,我们和南京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合作,建立了‘友航’青少年成长基地。一旦有相关案件,检察院会在评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参与帮扶工作。”
鲁兴虎介绍,将社工专业理念及工作技巧融入公检法司的做法,在西方以及中国香港等地区已有较久的历史。而2019年,《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也已经做出了规定,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均可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责令涉案未成年人的“失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作出决定的机关可以对其进行训诫。
有了法律支撑,南京江宁开发区检察院从2019年10月开始了新的尝试。“当遇到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者可以依法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检察机关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相关情况确定帮教社工,而后由检察机关以及社工团体等多方合作对涉案未成年人制定量身矫正计划,”鲁兴虎介绍道,“同时也会要求其父母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从去年10月到现在,鲁兴虎及其团队共接手未成年人犯罪帮扶案件7例,每一个小孩的问题都各不相同。“根据不同的问题,我们会有不一样的矫正计划,有时也要视其父母的配合程度做相应的改变,”鲁兴虎特别强调道,“孩子的父母在矫正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不可估量。”
在过往案件中,有一例让鲁兴虎印象格外深刻。“当时那个孩子因为酒驾并撞坏他人财物被移送审查起诉,在矫正过程中他父母付出的努力让我尤其感动。”鲁兴虎回忆道,英英(化名)的父母由于工作缘故分居两地,英英读完初中便离开父母,开始独自学习汽修。
“孩子独立后和父母的交流越来越少。缺少父母的关爱和教导,才造成了后来英英的不良习惯。”鲁兴虎提到,当时英英和他聊天的时候,曾提到想拥有一家修车店的梦想,“他很喜欢汽修这个行业,但我后来在与英英父母沟通时,他们听完很惊讶,因为孩子从来没有和他们聊过梦想。”
在社工介入后,英英的父母不仅第一时间按照社工的建议,共同搬到了英英居住的地方,弥补对孩子缺失的陪伴,而且在家庭条件不富裕的前提下东拼西凑,为英英盘下一间属于自己的二层店铺。
“一家人在一起,楼下修车、楼上住人,”鲁兴虎说,“有了父母的支持,英英拐弯的人生回到了正轨,开始全力向他梦想的进发。”
亲职教育,还需社会做更多功课
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选择为这些青少年提供帮教并对其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对检察院来说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除了日常工作量成倍增加,这还意味着,他们要承担如何“不起诉”也能把少年引回正轨的压力。
“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产生‘问题少年’的概率会更大。并且,相当数量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都与父母疏于管教密不可分。”在徐胜男看来,关爱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帮教不仅是帮助小孩,更是帮助家长。“我们不仅着眼于对未成年人本身的惩戒和帮教,更是将督促不合格父母切实履行其监护教育职责、弥补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对孩子影响最大的就是家长,家长成长了小孩自然也会跟着成长。”
鲁兴虎对这种看法表示赞同。长期关注问题青少年等社会学问题的他,通过研究发现,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频发与家庭环境的影响不无关系。“我们注意到一些单亲的、留守的、流动的、隔代抚养的家庭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可以说,问题父母是问题儿童的滋生温床,亟需引起重视。”
另一方面,鲁兴虎分析,社会转型、城镇化发展加速带来的制度、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冲击,也是造成家庭教育处于矛盾和焦虑之中的一大因素。“这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因此在亲职教育和帮教工作中,不只需要家长、司法机关和社会服务机构三方面的努力,还需要整个社会在资金、人力、物力上加大投入,也要吸引更多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参与进来。”他补充道。
实际上,《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就明确父母应当与子女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教育。帮教工作不是就事论事这么简单,其背后牵扯的是青少年发展性和成长性的问题。其根本目的是“治病救人”,帮助青少年走出原有的家庭模式,为青少年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社会还有哪些“功课”要做?南京师范大学儿童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殷飞,从家校两个大方面提供了思路。他认为,首先社会要接纳这些青少年,不要随意“贴上‘问题少年’的标签”来区隔青少年群体;学校和家庭要在生活中多提供一些机会,从学业、运动、生活等各方面让孩子获得成就感和自尊。
“家庭是孩子生活最初的场域,家庭教育是一个终身议题,是一个人成长的底色。希望家长能关注家庭教育,这个社会也应该更多的关注亲职教育。”殷飞补充道。
交汇点记者 陆威 陈珺璐 蒋明睿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