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需要信仰 正如生命需要阳光
《生活之路》开篇第一章论信仰中写道:一个人要生活得好,必须懂得他应当做什么。为了懂得这些,就必须要有信仰。信仰—这是有关人是什么和他为了什么活在世上的知识。而这样的信仰始终存在于一切拥有理性的人心中。
对于信仰的诠释就必须与生活结合,以形而上或非形而上的角度进行二元辩论,不难发现,无论是有神论者还是无神论者在自己心中都有其信仰,信仰并不是人为将其具体化,有些信仰只不过是将抽象的事物为了便于人类了解而将其具体化。并非说人为了信仰就必须信仰基督耶稣、释迦摩尼,穆罕默德,抑或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或首陀罗的等级制度。不管你信仰的是哪一个具体的神祗或人物或思想宗教,都是建立在你肯定了你信仰的具体的价值之后而言的。
又或者无宗教信仰的人认为宗教的教义有部分或大多数部分思想与他所认认同的价值观有出入,便认为自己没有信仰,这样的看法未免有些无稽了吧。即使与宗教信仰有出入,即认为宗教经数千年沉淀,因人为因素的干预或社会因素的变化,而在宗教信仰上加入了与时代、人类相关的理念,以求与时俱进地迎合当时人类顺承的年代以及价值体系经过的千年历程。单一的思想经过后人不用的解读就添加了许多新的东西,而变得多元化与复杂化。
而当如今的我们眼里,其中的许多价值观成了腐朽、失败的理念。或许其中还残余些许让人耳目一新的观念,但却被太多愚昧的地方所掩盖。
宗教信仰本是如此,存在即有其存在的价值与理由。因此我们当代社会没有否决宗教信仰。宗教信仰在每一个年代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在某个时代某个特定的时期某个特定的地点,这种思想引发的思潮就是一种正确的、引人向上的思想,但并不是崇拜个人主义的无理智思想,而是人性企图神化或厌恶现实带给他们疼痛的表现。
于是人们开始相信宗教,认为宗教的神能够带他们脱离人间的苦痛而逐渐成为神的子民,这就构成了宗教信仰。于是“信仰”二字就这样流传下来,到了今天就有了许多人在心中不自觉就把“宗教等于信仰”的公式套了进去,成了一种思维定式。
在此申明一点,宗教信仰并不能全盘代表信仰,那只是属于信仰的一部分而已。而且我们不应该用有色眼镜去看待“信仰”,信仰是一个无比神圣的字眼,从人性上看,信仰可以和良知划上等号。
列夫·托尔斯泰信奉基督,他将自己的信仰归结于上帝,但却非传统意义上的上帝,而对其进行了自身的理解与改造。“人要有爱心,而真正可爱的只是那完美无瑕之事,因此一定存在着这种完美无瑕之事。这种完美无瑕之事的确存存在,它只有一个:上帝。”
这里从托尔斯泰的话里分析一下,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上帝等于完美无瑕之事,而上帝是信仰,那么信仰就是完美无瑕之事。他继续描绘了信仰与完美,“爱的对象只能是完美。因此为了去爱,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把不完美视为完美,要么去爱完美,也即上帝。如果把不完美视为完美,则迟早会发现这是一个谬误,爱也将终结。而对上帝的爱,也即对完美的爱,是不会终结的。”上帝是信仰,信仰通过对完美的理解而使这个恒等式能够成立的唯一条件,就是爱。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仁者爱人的理念对于中国而言就是立国之本,爱天下人并不是虚无,而是信仰所能达到的一个状态,可以称之为极限,也可以冠之以“最高”二字。
最好信仰是爱,兼爱、博爱。不同人对于爱的定义有着不同的诠释,既不能一一概而论,也不能以偏概全,用哲学的辩证思想去看待“爱”这一虚无的概念也只能从客观事物加以分析,而无法涉及到本体的中心角度。人的大脑原本就是复杂构成,当人们思考自己存在的问题时就有着无限的遐想,那么在存在价值之上去实现爱的价值的时候,又有多少种不同见解呢?
信仰对于人来说有着多方面的指导作用或者说不同的存在形态,用具体定义而言,信仰也可以归结于个人价值的体现。不管是什么理由或者什么结果,人就是为了心中这一个目标,就是那个坚守的信仰而加以理性的奋斗。而这种信仰就是自己内心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集中体现—爱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