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程序上给离婚增加点麻烦?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当前离婚率居高不下,为了提高夫妻离婚谨慎度,各地相关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近日,相关机构针对2002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3.2%的受访者感觉周围离婚案例比以前多了。性格不合、婚内出轨和价值观不合被认为是导致离婚的三个主要原因。73.3%的受访者支持增加离婚的相关手续和流程,55.4%的受访者建议各地民政局配备婚姻家庭咨询师,挽救还有可能的婚姻。(本报今日14版)
近些年来,离婚率的走高,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现象。为此归因,各方也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各自的见解,比如说男女传统角色分工的瓦解,市场雇佣关系所促成的夫妻经济依赖性的弱化,以及文化和心理层面个人主义的强势崛起等等。种种解读当然都是成立的。除此以外,一直以来同样有论调认为,某些公共制度天然的“设计缺陷”,也对居高不下的离婚率负有责任。“73.3%受访者希望从程序上给离婚增加点麻烦”,就是上述判断最直观的体现。
之所以“希望从程序上给离婚增加点麻烦”,其潜台词当然就是“现在的离婚程序太方便了”。事实上,这一论断,或许还真不是无理取闹。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此前规定的1个月的离婚审批期,基本实现了当场可以拿到离婚证。据此,早有学者指出,中国或已成为世界上办理离婚手续最简便、快捷的国家之一。如此便捷的离婚程序,并没有给予婚姻双方冷静下来回心转意的足够时间,客观上助长了大量的“冲动型离婚”。
事实上,非但是公众觉得离婚程序太便利,不少民政部门的从业者也是感同身受。为此,不少一线的办事人员,纷纷发挥主观能动性想出各种办法来加以“修正”。有婚姻登记员用“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善意的谎言,让500多对夫妇主动取消了离婚申请;有婚姻登记处通过配备婚姻家庭咨询师一年挽回70多对夫妻感情……基层职能部门基于日常实践而形成的直观判断和技术化手段,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看成是一种“非正式的程序改良”。
当然了,充斥着个人色彩的“临场发挥”,并不足以算是“从程序上给离婚增加点麻烦”。真正意义上的“程序重设”,必然意味着离婚发起理由、要件审核的收紧,以及办事时限的延长。可若果真如此,又势必与公共服务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的改革大趋势背道而驰。显而易见,这是一个两难的局面:当我们把“离婚登记”视作一项普通的公共服务,那么试图在其间“增加麻烦”的想法,无疑是不合适的。
便捷化的离婚程序,很大程度上包含了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尊重公民自由权利的价值指向。按理来说,此类公共服务只该中立地执行民众意愿,而并不该过度介入其私人生活和个体选择。但越来越多的案例却在促使我们反思,就离婚一事而言,到底什么才是好的公共服务?之于此,唯一的标准或许就在于,其是否能够帮助和确保服务对象做出正确的决定,并高效率地履行这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