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一报还一报的一点可能
给报复注入一点宽容
人们都同意,为了从上述那种怨怨相报的麻烦中解放出来,人们应该“抛弃过去,面向未来”。可是这一原则在现实中应用起来却困难重重,因为放弃武力威慑不但意味着情感和利益上的损失,而且在互不信任的情况下,也很难保证得到对方的善意回应。人们之所以相互仇视和伤害,仅仅是因为他们无力摆脱“报复与反报复”的怪圈。任何一方的主动撤退,都可能使自己陷入任人宰割的处境。所以“合乎逻辑”的选择是,先保住自身的利益,等待对方先让步。可是双方都这样做时,这个困境就永远无解。
为了解决它易被挑起报复的缺点,学者们设计了一些改良方法。这些改良方法多了一点宽容,要么“采取有限的可激怒性”—— —即容忍对方偶尔的侵犯行为,直到这种行为屡次出现,并且超出预定的次数或比例之后,才采取报复行动。要么降低报复强度,并根据对方的一贯表现决定宽容程度。
有限的可激怒性是一个用来达到稳定合作的策略的有效特性。“一报还一报”是用与对方背叛完全等量的背叛来反应,但在许多情况下,如果这个反应次数稍稍少于挑衅次数的话,合作的稳定性便可以得到增强。否则将很容易陷入彼此无止境地反应对方的上一步背叛的情况中。
降低报复强度也许是一个更好的策略,这样既能够减弱冲突的震荡,又能提供一个信号使对方不敢尝试无缘无故的背叛。它是一个基于回报的但又比“一报还一报”多一点儿宽容的策略。它也是大致公平的,尤其在一个自私自利的没有集权的世界里,它确实不仅促进自身的福利,而且也能增加其他人的福利。
现在回到那个哈克贝利·费恩遇到的困境。假设你是其中一个大家族的新任族长,你的家族与另一个家族之间有百年的恩怨,但是谁也消灭不了对方,你一方面希望结束这循环报复的沉重命运,一方面又要维护家族的利益,你该怎么做呢?
假设双方的仇恨太深,没有通过谈判达成和解的基础,而且,你也不能指望对方的领导者与你一样明智—— 因为这是无法保证的,你该如何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同时,降低对抗的强度,逐渐实现和解呢?
和对方分辩谁对谁错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不可能的,但是你可以在自己认为已经大致平衡的情况下宣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这也可能无效,因为即使你认为双方打成平手,对方却很可能认为自己吃了亏。他还会报复,你当然也要回报,于是循环报复又要重复上演了。但是即使如此,你也不是没有机会改变这种状况。
要回报对方的侵犯(当然,对方的“侵犯”是对你这一方上一次“侵犯”的报复),但是你可以降低回报程度,如果对方也是明智的,在下一次报复时,至少也不会超出你的报复程度,这样通过不断降低对抗强度,为将来的和解创造可能性。
我们要在诉诸“一报还一报”的同时,强调“以合作为目的和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