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放飞一只“会飞的猴子” 确认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亚成体
2021-01-05 11:00:01
湖北之窗新闻网(记者卫冬 通讯员黄大勇 刘锋)12月31日下午3时许,安陆市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在安陆市西部某森林公园放归自然。当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将“猴面鹰”从笼中拿出放到树上时,“猴面鹰”挥动翅膀尝试了两次后,终于展翅腾飞远去。
12月20日上午,安陆市陈店乡村民康桂蓉、许世清母子俩将在菜地里捡到的一只“猴脸鸟身”的怪鸟送到安陆市陈店派出所。当天上午,这只被当地村民称为“会飞的猴子”被送到安陆市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经鉴定,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因其面相如猴,也被称为“猴面鹰”。保护站工作人员通过测量其体型数据认为其系并未完全成年的亚成鸟,经过仔细检查未发现其身体有受伤现象。工作人员分析,“猴面鹰”极可能是因体力不支坠落到农家菜地。在留置观察24小时,排除“猴面鹰”受伤和中毒可能后,安陆市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决定将“猴面鹰”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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