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孩子的压岁钱究竟归谁所有——来自于情理与法理维度的分析
最近云南一个女大学生因为父母挪用其5.8万元的压岁钱而将父母告上了法庭,此案一发立刻引发热议:大过年的孩子收到的压岁钱究竟是归父母所有还是归孩子本人所有?
其实云南这个女大学生与自己的父母对簿公堂索要被挪用的压岁钱也是情非得已,因为她的父母离婚了,可离婚以后谁都不愿意支付她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万般无奈才出此下策。最终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该女大学生的父母每月向其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等共计1500元,直至毕业。
总体来说,这个女大学生2016年9月进入大学学习,当时所需的费用由其奶奶凑够,至其起诉时第一学年已经结束,还剩下三个学年。三年共计36个月,每月1500元,共计54000元。这笔费用与其主张的58000元压岁钱基本吻合。
从法律上说,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以后,上大学所需的费用,父母无义务承担。所以这个女大学生才采用起诉的方式索要压岁钱。我看到很多人大肆批判这个女学生,说什么大学还需要父母支付费用的子女不配为人子女。说这话的人,肯定没有念过大学,我表示理解。
书归正传,法院以调解的方式顺利结了案,颇以为功德圆满,但本案涉及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即过年孩子收到的压岁钱到底属于谁的?现本文从情理及法理两个维度对这个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情理维度
从情理维度来看,孩子收到压岁钱往往是一种大人之间礼尚往来的结果。举个例子如果马云带着孙子去给王健林拜年,王健林给了马云孙子一个亿的压岁钱,很明显这压岁钱其实是看在马云的面子上给的。以后等王思聪有了孩子,王健林也带着孙子去给马云拜年的时候,马云也是要把一个亿“还”回来的,说不定彼时还要再涨一点。
名人之间如此,普通百姓也一样。你去给长辈拜年,得到了他们的压岁钱,往往是因为他们的孩子来你们家拜年的时候,你父母给了他们钱,而且一来一往这钱的数目应该大差不差。再说,你拜年也不能空手去的,总是需要带点东西,而购买这些礼品的钱想必也是父母给的。
所以从这个维度分析的话,压岁钱就应该归父母所有,因为获得压岁钱的“对价”由他们支付,而孩子在其中只不过是大人们互相表达情意的一种纽带,尤其是在给父母的老同学、老熟人等拜年时候所取得的压岁钱。如果父母只出不入,或者入不敷出,仿佛对父母也不公平。
法理维度
以上是从情理维度分析,下面我们从法理维度进行分析,结果是不是会截然不同呢?在法律上,过年孩子拜年收到压岁钱,给钱的人其实是一种赠与行为。
再把上面的例子举一遍:马云带着孙子去给王健林拜年,王健林给了马云孙子一个亿的压岁钱,在法律上王健林的行为构成赠与行为。王健林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而且在给马云孙子压岁钱这件事中丝毫不存在被欺诈或者被强迫,意思表示真实自由,另外一个亿对于王健林来说也是小菜一碟不足挂齿,所以当他把这个钱给到马云孙子的时候(无论是转账还是支票),这钱的所有权就转移了,归马云的孙子所有。在其中王健林的行为就是法律上的赠与行为,原则上不得撤销。即使以后,王健林带着孙子去给马云拜年,马云一毛不拔,那么王健林也不能因此把之前给的一个亿要回来。
所以法律并不考虑压岁钱往来背后的人情世故,在法律层面考察这种行为非常简单,就是给予压岁钱的一方对接受压岁钱一方的赠予。再说如过说孩子的压岁钱属于父母,但有的父母过年的时候也给自己的子女压岁钱,那岂不是很无聊。
一旦从法律上定性孩子所收到的压岁钱属于自己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笔钱就是孩子的财产,父母不得随意处置这笔钱,只能代为妥善的保管。除非这笔钱用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比如说为其购买商业保险、报名辅导班等。
显而易见,通过上述情理及法理两个维度的分析,情理与法理之间存在矛盾,以何为准呢?法治社会,自然以法律为准。所以孩子过年收到的压岁钱,属孩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