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少女指证养父养兄性侵 村里人却称“不懂回报毁了家”
不可否认,养父多年来的养育之恩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曾经的恩情并不能成为其侵害养女的借口与理由。事实上,养父与养兄二人不顾人伦的卑劣行为对王小英所造成的伤害是任何的恩情都无法弥补的!
今年19岁的王小英在出生三个月后就被养父一家收养。尽管在个别村民的口中王家对于小英有大恩,但实际上王小英所受之恩也无非就是温饱而已。养父不仅动辄对她打骂,而且将其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也无情地剥夺了,以至于这位出生在1999年的少女居然只有小学二年级的文化。
在王小英八九岁的时候养兄通过威逼利诱强行与他发生了关系,而彼时的养父便选择了纵容。因为在养父的眼里,这位名义上的女儿扮演的只是一个童养媳的角色。年幼的王小英选择了隐忍,然而发生在她身上的悲剧才刚刚开始。就在她的养母去之后,失去约束的养父越发的原形毕露。
这位养父的心中没有人伦是非、没有礼义廉耻,将王小英拘禁在家,每到夜晚就对其性侵,这样的举动已经枉称为人,实则已与禽兽无异!
从法律上来说,养父所实施的非法拘禁与强奸行为都属于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行为,应当数罪并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非法拘禁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不管是被刑事拘留的养父也好,还是被监视居住的养兄也罢,他们如今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少数村民将责任推卸身为受害者的王小英完全是在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他们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或许是出于无知或许是出于纵容。
但是不管怎样,村民中还是存在着一些明辨事理的良善之人。如果没有他们出于义愤的热心举报,王小英所遭受的厄运恐怕仍会持续,而被警方解救之说也就根本无从谈起。
因此,真正毁灭了这个家庭的不是王小英“大义灭亲”,而是养父养兄所犯下的累累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