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2021-06-05 16:50:02
离婚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操作指引:
申办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中心提出申请;2、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4、当事人双方曾经登记结婚。
申办所需材料
1、当事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现役军人出示士官证或军官证和部队证明);2、当事人双方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3、离婚协议书(打印一式叁份);4、当事人双方1寸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一张。
办理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办理时限 在条件符合,无特殊情况下,提出申请的.当日办结。
办理机构 各地婚姻登记中心
二、诉讼离婚操作指引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递交离婚诉状。2、立案后,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递交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3、在法院指定的开庭日,必须亲自到庭参与庭审,同时也可以再委托律师参与审理,但本人不能缺席;4、开庭审理后,等待法院判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判决书次日起15天内提起上诉(如果法院作出的是可以上诉的裁定,那么不服该裁定的上诉期为接到裁定书次日起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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