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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包经营合同

2022-12-26 02: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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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包经营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项目承包经营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项目承包经营合同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强化公司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决定上湾煤矿项目部实行承包经营,本着公司和承包人共同羸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

甲方与神东公司上湾煤矿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方式向甲方进行总承包。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承包费、支付时间、方式。

年承包费(包括工资)为18万元,分12个月支付完毕,每月支付月承包费的50%。

五、承包管理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为防范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经营风险,达到甲乙双方承包双羸的经营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项目进行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经营。劳保用品、施工设备

六、人员管理

甲方负责委派项目经理1名,乙方负责外聘队长1人、焊工4人、力工10个、厨师1人,乙方外聘人员不得少于15人,人员工资由甲方负责发放。外聘人员的体检、食宿、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七、项目部经营管理

1、乙方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工完料尽,无一例安全事故,公司进行一次性结算,并奖励2万元。

2、乙方有用人自主权,但不得克扣工人工资。

3、乙方所产生的材料款等费用由其承担。

4、乙方雇佣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诉讼,法院判决由甲方为项目部承担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也可以从承包费中扣除。

八、工程质量

1、乙方应完全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施工,达到合同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不偷工减料,违反施工方案施工。

2、甲方有权检查施工质量,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

九、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安排其他项目部接管。

1、 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 项目部内部管理混乱,有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 不接受公司管理和批评,拒不改正的。

4、 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的

十、合同终止

1、 合同到期的。

2、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承包合同的。

十一、违约责任

在承包期内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违反本合同承包管理、人员管理、工程质量、项目部经营管理、合同解除情形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尚未支付的承包费计付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十三、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承包经营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有关服务项目的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方允许乙方以承包经营方式,在甲方营业区域内为客人提供按摩服务项目。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日止,合同履行结束后,根据双方合作情况,乙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合同正常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提成比例,不得更改合同正常履行的期限(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双方提前20日作出书面提议)。

第三条:结算方式

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对所有提供服务的客人都必须通过消费单的形式录入电脑,由客人统一在甲方收银台进行结帐。甲方为乙方每日提供客人累计消费清单,如有差异,双方共同进行核对。甲、乙双方每天结算一次费用分成,

2、乙方人员出售各类会员卡公司应按公司制定的员工提成标准办理,费用与各类按摩同期结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有损害酒店利益和名誉的行为,若因违规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有权利制定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规章制度,制定工作休假时间安排。

3、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员工提供住宿,工作场地待钟休息间、淋浴间,确保各类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新员工做系统的入职培训,包括技术培训。

5、 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经营场地及各种设施工具。

6、甲方有义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负责设施、设备及物品中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更换,但由于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更换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自行负责技师的招聘并承担技师的报酬等费用,自费负责技能及仪容仪表的培训工作,自费负责技师的培训教具及服务装备。

2、 乙方必须严格规范所聘技师的服务操作,技师必须在甲方规定区域内为客人提供规定服务,不得为客人提供有损甲方利益的服务。

3、 乙方必须保持相关服务区域达到严格的卫生标准。

4、 乙方聘用的技师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参加卫生体检,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费用乙方自理。

5、 乙方应当加强对技师的管理工作,不得私自侵吞甲方或客人的财物,不得擅自使用专为客人提供的客用设施。

6、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保证金应当于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退还乙方。

7、 乙方及聘用的技师应当维护甲方企业形象需要,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

8、 乙方根据场地需要随时调配人员数量。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纠纷的解决

1、 同履行期间,若有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合同,应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方可执行。

2、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有一方使用威胁暴力恐吓等手段,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

3、关于双方因为本协议的用语和有关协议所触及的法律条款,在合理的解释下,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利用一切合理以及多方面的方法和手段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所发生的争端,若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应通过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最终结果,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承包经营合同3

投资合同:内部承包经营合同(道路建设项目)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甲方取得的__________村村里道路建设项目,经协商确定本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承包期限、承包金

1.甲方将依法取得的__________村村里道路建设项目,承包给乙方负责承建经营。

2.承包期限自支付承包金之日起至该村道路交付使用之日止。

3.承包金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4.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并在乙方取得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就该项目的承包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与业主签订的就该项目的承包合同。

2.甲方应确保该项目系合法取得,并保证乙方的承包权具有排他性。

乙方:1.乙方享有承包期限内的一切经营管理权,产生的债权债务自行负责。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承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运营费用。投资合同:内部承包经营合同(道路建设项目)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在谅解、诚信的基础上制订,应充分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若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四、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附件备忘录,该附件备忘录与本合同是有同等效力。乙方须有四人同时签字有效。

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每人执一份,自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承包经营合同4

发包方:**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丙方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 (以下简称“建设方”)签订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便于该工程施工,甲方特成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第二条甲方经公司内部人员招投标,同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承包方式,承包经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委任乙方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自主经营该项目经理部。

第四条乙方确认,已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确保有能力履行甲方向建设方所应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该项目的全部经营风险。

第二章 承包内容

第五条 承包范围: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

第六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 承包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结算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 承包费用:乙方按承包工程项目结算总价款的 %(其中承包费为 %;税金为 %)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第九条 承包费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建设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账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扣除承包费用。甲方在扣除承包费用后,向建设方出具建安发票。

第十条 劳保基金的返还:

第三章 承包管理

第十一条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为防范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经营风险,达到甲乙双方承包双赢的经营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经营。

第十二条 人员管理:

1、甲方负责委派公司的项目经理、财务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结算员到乙方项目经理部,协助甲方管理该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

2、除项目经理、财务员以外,其他甲方负责委派的人员,乙方有权另行选择外聘有经验、有能力、有责任心的高素质人才作为项目经理部的相关管理人员,但乙方外聘的以上管理人员,需经甲方考核并备案后,方可聘任进行相关工作;

3、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在乙方项目经理部工作期间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伤事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4、乙方有权自主外聘项目经理部的其他管理人员,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 工程款及财务管理:

1、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直接从建设方支取工程款,该项目的所有工程款项,必须经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流转,甲方发现乙方私自从建设方收取工程款项的,有权从建设方下一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收取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乙方需在使用工程款的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除乙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费用以外,甲方原则上需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收款人;

3、乙方每月28日前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工程款的回款计划、项目负债情况、项目负债的还款计划;

4、在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最终结算完毕之前,建设方所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工程款挪用该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从下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挪用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5、甲方需为乙方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在工程款到帐后且乙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后,及时审查,并按照工程款支付的轻重缓急,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各收款单位;

6、乙方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和制度,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负责管理乙方的财务,该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乙方对工程款的使用计划、使用情况,以及该项目的资产负债情况。

第十四条 公章管理: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经理部公章一枚,该公章经甲方备案后交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对外所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需加盖甲方备案的公章确认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2、甲方提供的公章,由甲方委派的财务员进行管理,项目部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盖章签署,需由公章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后方可进行;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私自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刻制公章,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管理:

1、乙方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乙方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承诺书、担保书等,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所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予以赔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与工程施工无关的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

1、乙方需认真、负责的全面管理好该工程的所有施工工作,安全生产,依法、依规进行施工,维护和树立甲方的良好形象,甲方负责委派项目经理协助乙方负责管理该工程的具体施工工作;

2、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以及项目经理部与他人发生的各类纠纷,尽量避免和减少各类损失的发生,并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行使各项权利,避免出现违约行为;

4、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签证、索赔、工程延期等工作,完善和弥补施工合同签约时所存在的对甲方的不利因素,争取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避免出现亏损。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的施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协助乙方与项目的建设方和其他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和业务沟通;

3、协助乙方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4、协助乙方组织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

5、为项目部及时传达和转发有关部门的文件和要求;

6、每月定期对乙方的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7、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有必要的监督管理,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的流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项目部的资产与负债情况、工程的文明与安全施工等;

8、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乙方进行专项管理。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和声誉,对其承包的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均需达到建设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必须及时予以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要求,且自行承担整改费用;

2、接受和配合甲方及建设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的监督与检查;

3、承担《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4、承担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完成之后的各项工作,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的结算、工程的维修、工程所有债权债务、工程的安全事故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5、承担甲方与建设方为该工程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债、权、利;

6、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专项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以下约定的条件成就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之外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乙方私自在甲方指定的工程款收款账户之外流转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2、乙方承包的工程给甲方造成两起以上诉讼、或者诉讼金额在壹佰万元以上,且乙方无力自行协商解决的;

3、乙方拖欠甲方承包费用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

4、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上质量简报、停工整改、不良行为记录等两次以上的;

5、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或其他欠款,出现投诉、影响甲方公司的正常运转或者被媒体曝光等不良影响达两次以上的;

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达两次以上的;

7、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工程以外的用途达两次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8、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方、监理方或者其他职能部门书面提出解除乙方职务的文件,且经协商乙方确实不能承包经营该工程项目的;

9、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有证据证明将要出现亏损的;

10、乙方主动提出或者其行为已证明其无力完成承包工程项目的;

11、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

12、乙方的施工行为严重违反我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一条 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擅自与建设方签订除施工合同以外的补充合同或者其他有损乙方利息的书面文件的;

2、无正当理由扣除乙方除承包费(含税费)以外的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均需成立工作组接管该工程项目,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在接管该工程项目后7个工作日内,应该派专人与乙方办理结算事务。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仅有权收回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甲方在工程完工且工程结算款到账后14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并按返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六章 合同的结算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包的工程结算总价款到甲方公司后,甲乙双方办理本合同的结算事务。乙方应根据该工程的资产负债情况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应在14个工作日内审计完毕。甲方扣除乙方应缴纳的承包费、税费、应付款、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后,余款在结算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担保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经营项目的亏损、承包费、税费、材料及民工工资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由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算完毕满两年之日止。

第八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包期间,其他第三方因该工程项目向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争端。如乙方无力解决争端,造成法院冻结甲方银行账户(基本账户)、冻结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其他资产、或者扣划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处置甲方资产的,乙方和丙方应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的,应按冻结、扣划资金额度或者处置资产价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赔付之日止的赔偿金。甲方为诉讼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承包经营合同5

甲方 (发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担保方): 先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签约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 设立的 公司,甲方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 ) 号《关于同意建设“a”商品房项目的批复》;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规划局( )规选址第 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从而取得 “a”商品房项目的开发经营权。

为了有利于该项目尽快开发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开发的有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条款,以共同执行。

一、定义

除本合同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项目:指 “a”商品房项目。

2、本合同双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签署本合同之承发包双方或加上担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经对方许可的约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均指日历日。

4、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山

2、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

3、容积率为

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内(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综合开发,包括商业及住宅(别墅)。

6、项目尚未缴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

三、承包经营权

1、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对项目的承包采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干、超额留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利润高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项目承包经营利润低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开发经营完成止。前款所称的“开发经营完成”是指项目完成销售并收回全部销售款项或虽未完成销售但税务机关已经对项目经营情况进行会算,房产交付完毕、办妥产权登记所需的手续、物业管理移交完毕,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时间。

3、在承包期间,由乙方负责项目的策划、报批、设计、招标、施工、售楼等全部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乙方还有权以项目对外融资。甲方不得干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本项目承包金为 亿元(大写: 亿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股权转让得以进行,则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承包金等额转化为股权转让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万元,即股权转让款总额为 亿元(大写: 千万元)。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双方初步估定项目土地价款为 万元、配套费为 万元,共计 万元(大写: 万元),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以甲方名义按有关单位要求的时间从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扣付。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超出 万元至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若应缴纳的土地价款超过 万元,则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该些款项由乙方垫付后,从应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先行全额扣减。 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乙方享有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超出 万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完毕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及其相应的滞纳金、罚金等,则仍应由甲方继续负责承担。

3、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的发票和乙方承包期间的全部支出发票一并供乙方作入项目经营开发的成本帐。若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总额超过 万元,则由甲方承担的超过 万元部分所对应产生的因多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而少交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部分由乙方补偿给甲方。

4、除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 万元(大写: 千万元)外,剩余承包金 万元(若是股权转让款,则为 万元),从乙方取得项目销售许可证之日(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万元的标准在个月内付清 万元,余额在项目开发完毕进行会算后15日内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银行帐户,由甲方自行处理。

5、本项目的营业税由乙方承担,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或丙方因获取股权转让款)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或丙方)承担。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应由甲方负责承担的费用、事项外,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与该项目有关的以下费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经营等一切事项;

(2)负责承担项目所需的一切开发、建设、经营等资金和税收(但不包括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高于承包金部分的利润由乙方享有,并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双方保证及责任

(一)甲方保证及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违反税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规而需承担或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甲方同时保证该项目真实、合法、有效和独立完整,该项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潜在风险;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该项目提出权益主张;

2、保证不干扰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而且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对项目的经营开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售房、按揭手续工作等),应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证明、报告或使用甲方印鉴时,须及时(两日内)且无条件提供给乙方。

3、甲方于本合同签定后,除非乙方违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项目的整体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项目的任何权利进行处分,亦不得与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签定与本合同相同或者类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不存在,而且将来未经乙方同意也不会发生将该项目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或事实。

5、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发生或潜在的其他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行为对本合同的签署、履行构成法律障碍的情形。

6、保证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债权债务。

7、保证甲方的其他经营不致影响乙方对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并不会损害乙方权益。

8、甲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二)乙方保证及责任:

1、保证按合同规定投入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承担项目赢盈亏及风险。

2、保证在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过程中不会作出任何损害甲方商业信誉或损害甲方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

3、项目在承包经营期间或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债权债务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乙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六、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对甲方的财务进行审计,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开始对项目批文及印鉴(包括甲方营业执照、文件档案、验资报告、财务凭证、项目批文等资料的原件及甲方现有全部印鉴)进行共管,届时,甲、乙双方可对旧的印鉴共同销毁或作记号,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并签署相应的备忘录。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开元支行开设基本金帐户,作为乙方承包经营项目的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专用账户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该帐户中的资金全部归属乙方所有。为了便于甲方的监督,乙方同意由双方各持一枚银行预留印鉴共同监管该专户,但甲方应当配合乙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而利用或者使用该专户的一切行为。

4、甲方董事会现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由乙方指派人员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并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申办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若因有关政策规定而暂时无法变更的,则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经过公证的甲方现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指定的人员代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规定的董事职权。授权委托期限与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项目土地权证取得后将办公场所迁移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七、股权转让或项目转让

1、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甲方公司股权符合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甲方股权转让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届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或者拒绝,且乙方无须就股权转让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项或者费用。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项目过户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届时,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支付问题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各条款的规定,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纠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按规定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因甲方原因致使项目被查封、冻结、拍卖;甲方在项目上设定抵押权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开发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全部资金并按不低于50%的回报率补偿乙方经济损失。

4、上述三款规定的守约方的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应按其在签订本合同时所预见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约方所能获得的全部利益为准。

九、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1、战争、不可抗力因素;

2、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免责情形。

十、合同担保

丙方同意对甲方基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均有权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依申请时该会现行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承包经营合同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代表: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代表: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所属的 餐饮经营项目,甲方同意乙方承包。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 乙方承包经营的场所及承包的项目

1.1 本合同所指承包经营的场所是位于 主楼区的餐饮部,具体承包项目是后厨、餐厅(含宴会包房),建筑面积 M2,具体以移交表为准。

2. 甲方发包应提供的条件

2.1 保证承包经营期间的水、电、路三通;

2.2 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需的供气(冷、暖气)、用电、用水,乙方按市场价格付水、电、气费用;

2.3 保证承包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等财产不被第三个人主张任何权利;

2.4 负责为乙方办理工商、税务、消防、特种行业、环保、卫生、治安等涉及承包经营有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和证件手续及承担所有行政性收费项目费用的交纳。承包经营项目所发生的税收由乙方支付;

2.5 负责对外涉及的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对承包经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所发生的行政关系的协调及与承包经营相关的行政义务的履行;

2.6 乙方经甲方授权以发包方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但乙方所发布的所有广告均需报经甲方签字同意。

3. 乙方承包应具备的条件

3.1负责承包经营项目按国家旅游局三星级饭店标准和要求进行装修及购置设备、设施。乙方的装修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擅自施工。乙方在装修中应考虑消防安全,所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消防规范,并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

3.2 聘请职业经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

3.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管理制度及行业管理规则;

3.4 乙方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 万元,流动资金不得低于 万元;

4. 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 承包金额的确定和支付

5.1 承包第一年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万元,以后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万元;

5.2 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每一次按年承包费的平均额支付承包金,每季度第一月一至十日为支付日。

6. 承包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交付

6.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交付,具体以移交表为准。

7. 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承包经营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需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移交。

8.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承包期满时或合同解除时,收回承包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

8.2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并有义务保护乙方的承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8.3 甲方不得无故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8.4 甲方应负责周边的治安环境的防范工作,遇有甲方所属人员及其他人干涉、阻挠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应协调解决。

9.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独立的自主经营权;

9.2 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

9.3 乙方有权收取承包经营收益;

9.4 如因国家建设征用所承包的场所或国家政策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行规申请补偿;

9.5 在不变更本合同承包条件及承包内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依法转包、转让,但转让、转包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9.6 经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承包需要可对承包场所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所改善的部分或增设的他物归甲方所有;

9.7 乙方应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承包经营的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给予赔偿。乙方经营过程中设备、设施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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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项目承包经营合同提要:负责对外涉及的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对承包经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所发生的行政关系的协调及与承包经营相关的行政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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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乙方自理;

9.8 乙方应加强安全防范,若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本合同可因下列情况之一而解除

10.1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10.2 乙方拖欠承包费一个季度并不能及时补交的。

11. 其他

11.1 在承包期间,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无力交付承包金,甲方应根据损失大小给予承包金适当减免。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所投资的设备、设施按国家规定进行折旧,甲方视折旧余值及完好情况适当给予补偿;

11.2 本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11.3 在承包期内,因不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若连续3天或3天以上停水、停电、停气,甲方可免除乙方相应天数的承包费;

11.4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水、电、气费应按实际用量,以表计算按市场价格缴纳,在每月的5日前缴纳上月费用,若拖欠2个月,甲方有权拒供,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11.5 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1.6 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在淮河饭店现有区域自营或允许他人经营与乙方承包经营的同类项目,淮河饭店新增区域除外。乙方也不得增添与甲方有抵触的经营项目。

12. 违约责任

12.1 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外,甲乙双方均不得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方应承担总承包金的 的违约金;

12.2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其它条款,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3. 对本合同不可抗力的解释:

不可抗力仅指自然灾害、国家建设征用或国家政策改变。

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予以约定。

15.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7.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18. 本合同附件:

18.1 移交表;

18.2 装修费用及购置设备、设施预决算表;

18.3 合同履行中的有关书面通知;

甲 方(盖章):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时 间: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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