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活日记集合5篇
关于生活日记集合5篇
生活日记 篇1被大学包了场的夜店(Nightclub)充斥着酒精、音乐和热舞
夜了夜了你去哪?谨以此文献给大一回不来的日子。
学生夜
英国大学一年级的成绩仅占学位总成绩的百分之十左右,头几个星期课业更是轻松。也就是在这个过渡期,大学有意安排了很多Student Night(学生夜),让新生们有相互接触的机会。所谓的“学生夜”就是夜店(Nightclub)被大学包了场,只对大学生开放,社会上闲杂人员不可入内。
是夜店就离不了三个元素:酒精、音乐、跳舞。大部分比较传统的中国家长都不太喜欢孩子去夜店,觉得夜店这词听起来多少有点像不务正业的地方。其实不然,大学组织的“学生夜”很安全,而且是英国大学社交活动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大家平常上课能交流的内容很有限,也不会深谈一些话题,真正交心一般是在晚上出去玩的时候。所以在英国要想交朋友,滴酒不沾恐怕有点儿难。
夜生活通常从Pre-drinking(提前饮酒)开始。Pre-drinking是夜生活的“热身”。比如大家约好在张三或李四的宿舍Pre-drink,于是一到点大家就带着酒来了,然后一伙人开始围坐在一起喝酒闲聊玩酒令游戏。
一?
大一和我住宿舍同一层来自曼彻斯特的Dan是我们宿舍夜生活的积极分子。他总喜欢胡侃一番,例如教我们如何能有艳遇等等。当然我们只是听听就罢,他却总是一本正经地说得津津乐道。
不能否认一部分英国大学生去夜店绝不仅是为了跳舞放松,更重要的是去寻找晚上可以带回家的“目标”。英国大学生一的确存在,但那绝对是极少数,不是一个普遍现象。
我除了去学校组织的“学生夜”外很少和朋友去社会上的夜店,除非有实在推不掉的朋友的邀请。
我课上有个女孩,是个名副其实的“夜店女郎”,父亲是俄罗斯外交官,很有钱,每天拿着张信用卡划来划去。她对夜生活的痴迷绝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有天早上她因饮酒过量心肌梗塞被送进医院,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人家竟跑回夜店继续狂欢。她甚至有点神,可以整晚泡夜店,白天照常上课,而且奇怪我们上小课回答问题她还都能答得头头是道。我跟她挺投缘,平日里相处得很好,尽管如此我对她的Lifestyle还是敬而远之。不过每次只要一接到她短信说“晚上跟我出来玩吧”,我立刻就蔫儿了。来英国这么多年我就是学不会说“NO”,这点实在要命,总是爱了面子害了自己。
跳舞的城市
言归正传。宿舍一通Pre-drinking的疯闹后,大家就一行人向夜店出发。这是个颇为壮观的场面,你经常能在晚上十点以后看到一伙一伙年轻人吵吵闹闹地走在街上,这八成儿都是在去夜店的路上。
“学生夜”通常会请些有名的DJ来。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Fabric(一家伦敦夜店),当时请了BBC Radio 1的Trevor Nelson来。那个晚上club里人山人海,挤满了学校各系的学生。我只记得大家一直跳舞跳到凌晨三点还不尽兴。直到大二我们还会时不时地提起那天晚上的趣事。
从夜店回来基本上要到后半夜了。这时候跳了几个小时大家肚子饿了就一块到Subway买三明治。于是几个年轻人坐在凌晨三四点的伦敦公车站边吃三明治边等夜车。
我们谈天论地,谈青春谈世界谈爱情。然后你会发现,其实全世界的年轻人都一样,都有着炽热的心,也都有差不多的烦恼。而最棒的感觉,就是那一刻你们在一起,共享着青春带给你们的所有感受。这在数年后的将来,会是份多么好的回忆。
自大二以来,学业渐忙,心智也成熟许多。生活一切回归正轨,晚上也再不去夜店。回头看大一的生活,纵然起居无时,纵然黑白颠倒,但那却是段那样热血澎湃的日子。不为别的,就为让青春无悔,还有那些在青春里收获的朋友,一切都是值的。
生活日记 篇2童年的生活就像一本内容丰富的书,使人留恋。其中有一件事到现在还令我记忆犹新。
那是我七岁的时候,我特别爱喝牛奶,每天至少一杯。有一次,妈妈用洗面奶洗脸,我在一旁看着。突然,我发现洗面奶比牛奶还白,比牛奶还香,味道肯定比牛奶还棒。我心想:这东西一定很好喝,真想尝尝它的味道。
过了一会儿,妈妈擦完洗面奶,说:“我出去一下,在家里呆着。”我听了,点了点头,心想:机会来了。等妈妈走后,我迫不及待地跑向洗漱台,拿起那瓶洗面奶就喝了一大口。“哇!好难喝啊!”我惊叫起来。这洗面奶不仅苦,还很涩,在嘴里感觉还很油。
我连忙吐了出来,没想到手一歪,把整瓶洗面奶全倒了。我心想:这下惨了,被妈妈发现了怎么办?我想着想着,便在洗漱台前来回踱步。突然,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往空瓶子里灌了许多牛奶,又从爸爸做菜的香料里取了一点儿撒进牛奶里,然后又用筷子使劲搅拌。
大约过了十分钟,妈妈回来了,我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在看电视。突然,妈妈惊叫起来:“这洗面奶怎么变成牛奶了!”我心想:糟了!被发现了!见事情败露,我便把来龙去脉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哈哈大笑,捂着肚子说:“没关系,你还小,不懂事,以后可不要做傻事了。”听了妈妈的话,我也跟着傻笑起来。
这就是我童年中发生的一件事,怎么样,够有趣的吧
童年的`生活就像一本内容丰富的书,使人留恋。其中有一件事到现在还令我记忆犹新。
那是我七岁的时候,我特别爱喝牛奶,每天至少一杯。有一次,妈妈用洗面奶洗脸,我在一旁看着。突然,我发现洗面奶比牛奶还白,比牛奶还香,味道肯定比牛奶还棒。我心想:这东西一定很好喝,真想尝尝它的味道。
过了一会儿,妈妈擦完洗面奶,说:“我出去一下,在家里呆着。”我听了,点了点头,心想:机会来了。等妈妈走后,我迫不及待地跑向洗漱台,拿起那瓶洗面奶就喝了一大口。“哇!好难喝啊!”我惊叫起来。这洗面奶不仅苦,还很涩,在嘴里感觉还很油。
我连忙吐了出来,没想到手一歪,把整瓶洗面奶全倒了。我心想:这下惨了,被妈妈发现了怎么办?我想着想着,便在洗漱台前来回踱步。突然,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往空瓶子里灌了许多牛奶,又从爸爸做菜的香料里取了一点儿撒进牛奶里,然后又用筷子使劲搅拌。
大约过了十分钟,妈妈回来了,我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在看电视。突然,妈妈惊叫起来:“这洗面奶怎么变成牛奶了!”我心想:糟了!被发现了!见事情败露,我便把来龙去脉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哈哈大笑,捂着肚子说:“没关系,你还小,不懂事,以后可不要做傻事了。”听了妈妈的话,我也跟着傻笑起来。
这就是我童年中发生的一件事,怎么样,够有趣的吧。
生活日记 篇3我的家乡在广东省和平县,那里是我爸爸出生的地方。那儿鸟语花香、绿树成荫。是一个好地方。
有一年,我回到乡下拜山,一大早,爸爸叫醒了我,叫我起来看看家乡是怎样的。我从酒店下了去,见到了好多鸡,有大公鸡,有母鸡,还有小鸡。我还发现了,在我的前面有一只又高又大的雄鸡,它的身高足足到我的腿上。他走路的姿势很威武,让我想起了古时威风顶顶的大将军。我本来很奇怪,为什么乡下要养怎么多鸡,所以我问了问爸爸。爸爸跟我说,农村就是这样的,乡下的人,照例也要养鸡的。
爸爸一边跟我说,一边又问我:“你还有没有发现什么呢”我看来看去,还是没有发现什么,过了一阵子我走了出去看了看,地上有很多人摆摊卖菜呢!我马上跑了回来跟爸爸说:“报告!我发现了,有很多人在地上摆摊!”爸爸听了我说的“摆摊”之后,顿时哈哈大笑,他跟我说,那不叫摆摊,那是叫早市,他还说,早市是乡下人家的风俗,一到早上,你就会看到许多人在地上卖菜呀,卖东西呀,但是一到了中午,早市就会停止的了。
第二天,我、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的表妹表哥,还有很多亲戚,一起去了姨婆家,我们一路上搭摩托车来,也搭着摩托车回去。我们来的时候,哪儿美得我好像喝了美酒那样的陶醉,那里牛羊成群,还有很多人在耕田。实在是一道迷人的风景。
生活日记 篇4我想有一个家,而不是所房子。可如果一切都按照所预想的来发展,是不是太一帆风顺了些呢?越来越坚定,我要努力挣钱,拥有属于自主的房子,这样才有话语权,才能够随心所欲,或许才会有家的感觉,哪怕只有自己一个人。若不做生活的强者,肯定会被拍死在沙滩上。
我还没有去看过海,没有切身的领会大自然的奥妙。如果就这么一如既往的生活,并不是我想要的。我所期待,我所梦想,很久,久到消失在脑海里,被现实磨平了菱角。即便昂扬,也不够洒脱。
那天,认识了一个很厉害的人,从来没有遇见过这般沉稳有魄力的人。不求能够拥有他十分之一的学识,但求多年后能够如他一般沉淀有云。我知道,我并不一定能如初中所写的那篇日志一样成为一个大写的人,所或缺的不是三年五载就可成就的,就如茫茫沙漠中的一粒沙,渺小到挤不进眼中。
每每看到好友所拍摄的游玩照片,不禁一阵羡慕。在可以去玩得年纪,因为金钱的缘故迈不开脚步;待到工作之后,所没有时间如畅想。不过是想寻一片宁静,求一份解脱,却不得见。
我没有能力让自己过的快乐些,天生笑点高的我看不了笑话,却因并不十分好笑的故事情节而哈哈大笑。并不为什么,能够所需所思得笑,总比面无表情来的欢快。其实,只要看起来是快乐得样子,就已经很好。可有时,就连这点要求都不能满足。
我想快乐一些,可并不是想想就可以的。很多,不爱做梦,我是个现实的人。知道不可能完成的事就不会去想,却总是在不停的思考。除了工作以外的所有动作时,大脑几乎都是在不停的运转,关于一切。刻意的去屏蔽不想听见的声音,刻意的不去看不想看到的内容,刻意的去不在乎理应在乎的事物,没有为什么,只是不想刻意的挑动自己的情绪。
这本就是个复杂的人生路,太多习惯于生活本身,渐渐成为奴隶。没有话语权,占领不了高地,默默的成为折翼鸟,可就真的甘心屈于小小的牢笼?有梦的地方,才有希望。没有能力,不可怕,可恨的是没有接受挑战的勇气。你要相信,你不是一个甘于失败的人。为自己谋划有希望的将来,跌谷里的展望,人生的必经之路。不沉迷于现世安稳,不拘泥于琐事扰乱,大气方可成人。
没错,现在固然不是我所希望的生活状态,脱离的轨迹也会逆转,不可能总输给一文不值的理所应当。迈出第一步,即便拖着病态的身躯,即便不复从前, 亦没有后悔路可走,一往无前,做勇敢的自己。
好好的工作,按照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快乐的成为自己。我想,这是可行的。
生活日记 篇5到了古城,妈妈被这里的小桥流水迷住了,老说好美啊!好美啊!
我和妈妈坐在马上逛了一圈古城,真的好美!
后来,我们去了拉市海骑马。一位老爷爷带着我骑马,骑得很快、很过瘾、很爽。
2月11日
昆明滇池
我们离开了美丽的丽江,到了昆明滇池看海鸥。
我坐在游艇上把面包一撒,好多海鸥都飞来吃面包,真好玩。海鸥越飞越多,我撒出去的面包也越来越多。看完海鸥再到山顶登龙门。爸爸说:一登龙门身价百倍。我龙门也登了龙珠也摸了,我的身价是不是长百倍啦!
2月12日
七彩云南
云南,你太美了!我真不舍得你,因为我今天就走了,我会想你的。
再见了!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