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辽宁省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7名人员公告
2009年辽宁省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7名人员公告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朝人事发[2009]33号)精神,决定组织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聘计划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2009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文章来源于 m.qwen.cn](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73年11月11日(含)至91年11月11日(含)期间出生);(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三、招聘步骤(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报名地点:朝阳市人事局一楼大厅。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人员由团省委项目办出具证明材料,“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市级人事部门(服务朝阳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县(市)区人事局)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服务期满,考察合格”字样。招聘职位计划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应不小于1:2的比例。当招聘职位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已调整或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二)笔试笔试时间为2009年11月29日。笔试成绩加权后满分为100分。(三)面试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为5:5。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四)体检和考核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2、考核。重点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人选。(五)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疑议的,填写《朝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事局鉴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四、有关政策(一)纳入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二)笔试考试收费标准50元/人;面试时不准收取任何费用。(三)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朝阳市人事局二ΟΟ九年十一月五日咨询电话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咨询电话市委宣传部干部科2789018市委党校人事科2967542市法院政治部3886030市公用事业局8053395市广播电视局2862286、2861668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7280008市农委2929707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638999市民政局2615065市环保局2612861、2613211市卫生局2632123、261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