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环卫工凌晨被撞成重伤 民警凭借现场遗留“泡沫”2天抓住肇事者
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文 王春胜/图
近日,一辆拉泡沫板的货车,在凌晨时分将一上班途中的环卫工撞成重伤后离开现场,郑州交警三大队民警经过2天的勘察追踪,终于找到肇事车和肇事司机,还原了案发真相。
【环卫工上班途中被撞伤、肇事车辆逃逸,刹车把夹着的泡沫成破案关键】
9月24日凌晨4点25分,郑州交警三大队接110指派:嵩山南路一层南向北与南三环交叉口处有一辆电动车被撞,现场有人员受伤。
在现场,民警发现,一名身穿环卫工服装的男性躺在地上,人已昏迷,身边倒着一辆两轮电动车,并没有发现其它车辆。
民警了解到,伤者叫郑某某,系郑州市二七区环卫公司的环卫工人,事故发生前从家出发骑车去上班,现在ICU抢救,医院已经下病危通知书,情况非常危险。
随后,民警前往事故现场勘查并调取现场周边监控,查找肇事车辆。但经查,现场周边没有监控给调查取证增加了很大难度。
当民警再次对郑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进行勘查时,发现该电动车正前方车把、仪表盘有碰撞痕迹,损坏严重,而且在左前手刹车闸处夹有一白色泡沫遗留物。
环卫工电动车上有刮痕
民警初步怀疑,电动车应与载有白色泡沫的车辆发生了碰撞。
【距离现场1公里卡口监控发现两辆可疑车辆】
事发后,交警三大队指派案侦中队指导员荆耀东带领事故中队民警王洋、张予明、申百川、魏丽萍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察。
民警从报警时间4点25分向前开始逐条筛查,终于在距现场向南约1公里处的嵩山南路杏贾路口处卡口发现:2019年9月24日4时6分许和4时10分许,两辆载有白色泡沫板的小型货车通过卡口往事故地点方向行驶。
随后,民警调取豫AD2**5号白色江淮轻型普通货车和豫A6X**Z号白色欧令牌轻型普通货车车辆信息。
9月25日上午,豫AD2**5号白色江淮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员孙某某和豫A6X**Z号白色欧令牌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员张某某,被通知到郑州交警三大队接受调查。
经询问,这两辆货车行车路线时间点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吻合。
当了解到两车分别在24日凌晨将泡沫板拉到荥阳和陇海路西四环的两处建筑工地后,民警一方面通知收货的工地停止使用该泡沫板,一方面继续对驾驶员进行询问。
【民警赶赴工地排查发现破损泡沫板,找到了肇事司机、车辆】
民警马上领着孙某某赶到荥阳的建筑工地,经勘查,孙某某拉运的泡沫板完好无损,并通过调取孙某某进入工地时的监控也能证明孙某某拉的泡沫板完好无损,故孙某某的嫌疑排除。
紧接着,民警又带领张某某,到达陇海路西四环东南角处的工地,经现场勘察和调取工地监控录像,发现张某某驾驶的车辆上载有的白色泡沫板有损坏。
经过比对,民警发现泡沫板破损处与两轮电动车遗留碎片吻合,基本确定张某某驾驶的车辆为肇事车辆。
泡沫上有剐蹭痕迹
张某某说,他送完泡沫板后将车辆就停放在新密市曲梁镇没有再使用,随即,民警陪同张某某前往新密市曲梁镇停车处将豫A6X**Z号白色欧令牌轻型普通货车查扣。
肇事车辆
经初步勘验,货车左前侧挡板处有疑似碰撞痕迹,与电动车损坏位置高度一致。
至此案件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河南商报编辑 吉倩倩 见习编辑 熊子文 郭爽 实习编辑 张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