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 规范养犬!焦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行动初见成效
7月23日,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焦作市集中收容流浪犬只和规范养犬行为行动通告》。连日来,我市相关部门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收容流浪犬只和规范居民养犬行为行动。截至昨日,各城区公安、城管部门出动工作队员327人次,收容流浪犬30只,发现并教育不文明养犬行为371人次。
“刚才还看见它在小区里乱跑,这会儿又不见了……”7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解放东路群英西苑小区,看到由公安和城管两部门组成的收容工作队正在小区里寻找无主流浪犬。发现流浪犬后,工作人员利用捕兽钳、捕兽网等工具进行捕捉,然后送至我市爱心志愿者开办的流浪犬收容站。另外,工作队员还深入小区进行宣传,呼吁大家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据山阳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赵元居介绍,连日来,他们通过车载广播、分发宣传单等形式对市民进行文明养犬宣传,提醒广大市民带宠物犬和其他犬只出门时,必须有成年人用绳索牵引,没有成年人用绳索牵引的犬,会被视为无主流浪犬进行收容。
养犬行为是否规范,与养犬人的文明素质有密切关系。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市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文明养犬意识比较强,能够自觉管理好家里的宠物狗。市民孙女士对我市开展收容流浪犬只和规范养犬集中行动十分赞赏,她说:“我有一只小泰迪狗,平时只要带狗狗出门,我肯定会牵狗绳,带着塑料袋、纸巾,如果狗狗大小便就及时处理掉。”
市“四城联创”指挥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继续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整治力度,发动社会力量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曝光,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全面营造健康、和谐、整洁的城市环境。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景鹏 摄影报道
焦作市集中收容流浪犬只
和规范养犬行为行动通告
为防止犬只伤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收容流浪犬只和规范居民养犬行为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集中收容市区(含五城区主城区部分及解放、山阳的城中村)内所有无主流浪犬只,进行集中圈养。
二、市民喂养的宠物犬和其他犬只,出门必须有成年人以绳索束引,并负责随时清理其粪便。
三、城管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对不清理粪便的犬只主人将按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对无成年人用绳索束引的犬只,会被视为无主流浪犬进行收容。
五、不按规定束引犬只(遛狗)影响他人及阻拦妨碍收容工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集中行动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至9月25日。
七、各城区举报电话为:
解放区:
17639179201(解放)
17639179202(焦南)
山阳区:
17639179203(山阳)
17639179204(定和)
中站区:
17639179205
马村区:
17639179206
示范区:
17639179207
焦作市公安局
焦作市城管局
焦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