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量仅18次的文章因为侵权被索赔十万 网友问:碰瓷?
2020-11-27 18:40:01
近日,一位媒体运营者发文称,因为文章用了黑猫警长的图片,阅读量最终只有18次,他竟然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起诉到法院要求索赔10万元。这名自媒体运营者的曝光,引来的社会广泛讨论与担忧。
在2018年1月,万某同事在公众号文章引用了黑猫警长的图片,该公众号认证在万某名下。在8月时候,万某收到了法院传票后,之后他立刻联系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向对方表示歉意, 称已经删除文章,最终因为自己疏忽但是阅读量不高,并没有造成大影响,万先生表示只赔3000元。对方却拒绝了,万先生再次表示说可以增加到5000,被再次拒绝。
2018年10月案件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方开庭前表示如果赔偿2万元可以和解,但被万某拒绝。最后表示说5000元加一点可以接受调解,被万某再次拒绝。12月,万某从法院得知原告方撤诉。
该案目前已经了结,但是在网上引起的讨论却没有停止,有人说上海美术这是碰瓷,也有律师表示无论阅读量多少,侵权事实已经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被侵权人有权要求自媒体公号赔偿损失。现在吓的小编不敢放任何图片了,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情,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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