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巢收费事件持续发酵 再次客观分析一下 上篇文章收到大量评论
我花了些时间在网上搜索了一下那几个跟丰巢有争议的小区当时跟丰巢签的合同,没有找到原本,但找到一部分合同条款内容。
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合同里没有说明是否允许丰巢收保管费,但有说类似“不能侵犯广大业主利益”这样的内容。
至于各类文章里提到的说丰巢当时入驻时口头说的“不向业主收费”,这些没有什么意义的,没有正式的合法的合同,普通一个员工随口说的你也相信?如果这样说明法治社会建设还是任重而道远。
那现在焦点就到了怎样算是“不能侵犯广大业主利益”了。
至于现在很多人老是在说的什么丰巢向快递员和用户两边收费的问题,这个其实是另一个事情,如果人家快递员和用户都同意,那些讨论这个事情的人没必要操心这个。
如果停用丰巢,让广大业主自己想办法收取快递,例如放到菜鸟驿站,或者其他等等。感觉这样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算上业主额外花的时间,可能成本更高。这样其实也算是损害业主的利益。
如果让丰巢收保管费,可能会有一些业主不想花钱,觉得侵犯了他们的利益,或者觉得物业已经付过钱了,他们不想再付。但肯定也有一些业主觉得是可以付这个费用的,因为比较一下付出和收益,花点钱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所以怎样平衡大家的不同意见?
是不是可以考虑让业主自己做选择?同意付保管费的可以继续用,不同意付钱的可以拒绝使用丰巢。如果只是简单粗暴的一刀切是不合适的。
至于业主委员会出来说他们的意见,其实不见得能代表得了广大业主的意见。从网上各渠道的内容来看,业主委员会、物业和丰巢具体怎么谈合作的,是否真的考虑了广大业主的利益,都不得而知。
如果想客观分析,需要几方把书面的协议拿出来给大家详细看一下。
最后总结一下,现在是法治社会,建议不要把太多精力放在争论什么应该什么不应该方面,其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关键要看作一件事以前有没有综合多个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形成有法律效应的协议,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这才是真正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