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新区:转变方式 做实做细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宋某某政务警告处分。”日前,南宁高新区纪工委到高新区建设房产局现场宣读处分决定。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比起单纯听廉政党课,看警示片触动更大。”高新区建设房产局主要负责人表示,“纪检部门宣布处分决定,体现了组织对我们干部的严管厚爱,局里人员出现违纪问题,我们要汲取教训,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好处分决定宣布工作,今年以来,高新区纪工委积极探索实践,改变宣布处分决定的方式方法,由原先的只当面向受处分人本人宣布处分决定,再通知其所在单位来领取决定书,转变为根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情况,高新区纪检监察室班子成员带队,与审理同志亲自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公开宣布处分决定。
“以往只向受处分人本人宣布处分决定的方式,让部分违纪干部‘不以为意’,对其他党员干部也起不到警示震慑作用。” 高新区纪检办案人员说。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审查,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宣布处分决定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环节,将其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另外,我们还要对受处分干部定期回访教育,沟通疏导,让干部放下包袱更好投入到工作中。”高新区纪工委主要负责人提出。
下一步,高新区纪工委继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确保党纪政务处分宣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前提下,将案件剖析、监察建议书和检讨反思等方面内容纳入处分决定宣布的流程,坚持以案释纪、以案促改,做好相关党纪党规的解释,提出具体整改目标和要求,力争达到处分一人、警醒一片、治理一类的良好效果。
【来源:南宁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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