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民政局:“三聚焦三着力” 写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
5月中旬,铜仁市民政局到石阡县对尚未完成选举的社区居委会进行了督战,同时,到石阡民政局召集该县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生态移民局、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参加,召开了石阡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居委会选举工作紧急调度会,向石阡县民政局下发了《督办函》。
石阡县民政局认真履职、主动作为,不断提高民政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以“三聚焦三着力”为抓手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聚焦自治组织,着力抓好社区网格化管理。着力聚焦机构设置科学化、社区管理网格化、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实现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让群众搬得进,留得住。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结合安置点实际,科学设置基本管理单元。成立5个社区,设立村(居)民小组,就地安置的按属地管理等一揽子措施合理设置基本管理单元。指导社区依法成立选举工作指导机构,落实《铜仁市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负面清单》,严格政治标准,规范选举程序,严把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入围,指导村两委工作,按照搬迁工作入手合理规划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分工并且有序牵动,将基层党建工作树立标杆。引领群众创新服务理念,培养优秀人才参与选举,真正实现打通基层最后一公里路。有序引导开展基层治理。强化社区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建设、社区服务站等职能职责作用发挥,指导移民安置社区制定有效管理办法,并树立良好榜样,互鉴学习推广居委会经验,建立强有力的基层管理体系与执行办法;改变基层社区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现象,促进居委会有序开展居民自治工作。打造和谐宜居温馨环境,让“新市民”体验到国家与城市发展的变化,“留得下来、融得进去”。
聚焦殡葬管理,着力解决搬迁群众“逝有所安”。规范落实建设“治丧治理”文明服务工作,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确保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点面集中“治丧”服务,规范农村公墓建设任务。解决“葬有所地”。对全县1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工作进行合理规划的安排,并逐一推进落实。一是将汤山街道平阳社区、泉都街道香树园两个安置点列入县城规划区公墓保障,打造成功样本;二是将本庄沙沟村、大沙坝龙洞村、白沙镇白沙村三个安置点依托现有的公益公墓进行扩建;另有其他9个安置点公益性公墓,按照每个公墓20亩规模建设,共需资金270万元,已完成选址和建设中。出台《石阡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实施方案》,积极倡导公民文明“治丧”。“自愿火化”可由县财政实行一次性补助1500元(遗体接运、悼唁厅、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费用);自愿安葬到城市经营性公墓的一次性补助墓穴费用3000元(经营性公墓保障性墓穴5500元含墓碑);实行树葬、深埋或骨灰抛撒(海葬)等自然生态安葬方式处理骨灰的,由县财政一次性补助3000元。丧事期间因家庭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按照困难救助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聚焦兜底对象,着力解除搬迁群众“后顾之忧”。充分发挥民政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全力抓好社会救助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中,确保困难移民搬得出、稳得住、有保障。
发挥“前置”过渡功能,实行一次性救助。为保障和改善贫困移民基本生活,对确定要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未纳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020年5月,石阡县将符合政策条件的2858户12372人易地搬迁群众一次性临时救助金1855.8万元全部发放到位。截至5月30日,石阡县内14个安置点711户2486人,跨区域易地扶贫搬迁到万山区251户768人,玉屏县192户540人,共计1154户3794人全部转为城市低保,实现了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不因搬迁出现漏保断保脱保现象,确保不漏一人,应保尽保。发挥“后置”承接功能,及时给予特困人员以及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低保对象进行补助。因子女就学、疾病治疗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响的,因为疫情返贫的,农房恢复重建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按照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行扶持。目前,已为搬迁安置点实施临时救助18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70.5万元。
通讯员 文静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安通
编辑 孙蕙
编审 付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