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龄满30年直接晋升高级职称 不少人反对 但为何农村教师支持
最近学校又开始了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定摸底工作,看看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很多乡村教师都感叹自己虽然“优秀”但还是离上级文件中的要求甚远啊!市县级奖励和学科将要求依然在列,课题、论文还是必备条件,面对如此多的硬性要求乡村教师只能是望洋兴叹。自己年轻的时候,没有那么多的评比奖励,自己上了点年纪一直待在低层小学,县级以上的评优选先机会几乎没有,如今一切都是向年轻人看的社会,自己更是没有了获得县级以上奖励和赛课的机会,生源的限制,别说县级奖励了,即使是乡镇级奖励面对全是留守儿童的乡村教师要获得奖励都不容易。
于是一些老教师将晋升职称的希望寄托在了教龄满三十年可直接晋升农村低层高级职称的政策上。但是一些教师却对这项政策有了意见,认为这样的职称评定会让职称失去意义,一个是不能体现出教师职称的价值,另一个也会让一些混日子的教师钻了职称的空子不思进取,显然这样的制度是不合理的,应该取消。
说实话,听到这样的评论笔者有点气愤,怎么这些人就不想着让别人的日子也过得好点呢?怎么会对这样充满人性化的政策产生质疑呢?国家之所以制定向农村教师职称名额倾斜,让在农村工作教龄满三十年或者二十五年的教师降低标准评上职称,是因为为了鼓励更多的教师到你农村任教,是出于对农村现状和农村教师评聘职称难的实际问题作出的英明决策。这些教师要直接晋升为高级职称,必须达到在农村工作了30年或者25年的标准(各省不一样),试想一下,一个人一生能工作多少年?工作了30年已经到了多大的岁数?他们还能享受高级待遇多少年?这样的职称不占用正常晋升职称的名额,且只在农村低层有效。对那些农村老教师来说,这样的政策是对他们在农村从教30年,对农村教育做出贡献的肯定,是国家对农村教师的关怀,他们会铭记于心,又怎么会不尽职尽责用心去工作呢?这正是专属于农村教师的职称的价值所在,作用所在。
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对于那些走正常晋升之路的教师,以及其他行业的人来说这样的制度似乎不合理?但是对于扎根农村几十年临近退休的农村老教师来说这就是福音,这样的政策显然是合理的。高级职称名额总数是有限制的,每年分配到农村中小学的少之又少,即使是出色的中年教师要评上都难,何况排队的人还那么多。在一业绩论资排队上乡村教师永远不占优势,何况为了能评上职称还会有不正当竞争现象出现。以前农村教师干上一辈子也最多是在一级教师岗位上退休,现在好不容易等来了好政策,农村教师终于能在高级教师岗位上名成功就退休养老了,怎么又有人认为这样的政策不合理呢?
教师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职称工资,要让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达到公务员工资待遇,就必须提高所有教师的职称待遇,要知道公务员等行业的职称是按照年限,只要达到标准就自然晋升的。若说给教龄三十年的农村教师高级职称不合理,难道那些按年限自然晋升职称就合理了?所以在这项面对农村教师的好政策上笔者是举双手赞成的。
别忘了,现在不是优秀高中毕业生在报考师范院校,全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优秀教师匮乏,甚至还有一些地区每年招不到合格的教师,农村教师生活环境还急需改进,在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村教育,越来越关心农村教师的前提之下,农村还需要更多优秀的教师加入,要吸引人才就必须提高教师们的待遇。所以站在这样的认识高度,笔者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质疑给农村教龄满30年的教师直接晋升高级职称政策的合理性,笔者认为,这样的政策不仅要全国继续推广,还要缩短教龄年限要求,笔者认为给教龄满25年的农村教师直接晋升高级职称最好,这样教师们还能多享受几年高工资的待遇,这样政策会更具吸引力,也能激励更多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去从教,若谁不服气不妨也来农村干上几十年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