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恶的距离》 这部剧是在中国影视剧中没有触碰过的盲区
”大家好,我是百家作者敏实综合,今天小编带大家来说一说《我们与恶的距离》,这部剧是在中国影视剧中没有触碰过的盲区的事情,有兴趣的同学就跟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哦“
差不多整整一天的时间刷完了《我们与恶的距离》整部剧,说实话很不错,但也并没有传说的达到了日剧的水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是法学专业学生的缘故,里面的情节、视角对我来说并不新颖,但这的确在中国影视剧中是一个没有触碰过的盲区。首先,对于犯罪人的人权与人格的尊重,这是电视剧抛出来的第一个问题。杀人犯有没有资格获得辩护?站在道德角度,他没有!因为所谓道德即是社会大众约定俗成的规矩,违反者受到的谴责和辱骂是他应当受到的惩罚,但站在法律层面,他必须有!
王律师的话说的很对:“犯罪人你可以说它是一个罪人,但他不一定是一个坏人。”这里的“不一定”三个字很重要,因为人性的好坏我们无从判定,法官和法律能判定的只是犯罪行为本身而已。从“天赋人权”第一次被提出,到美国《独立宣言》第一次确认人权入宪开始,人权就成为了世界各国立宪的基础,但“人权”的概念并非一成不变,当政治经济权利逐渐实现,我们开始追求社会文化乃至个人的权利,所以在法庭上,即使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他也同样享受生存的权利,享有获得辩护的权利,甚至这还是法院必须遵守的工作原则。
的确,在道德层面上很多人不太能过得去心里这个坎儿,但这确实是法学专业最最基础的知识点,并且放进社会还会被很多人质疑,这就是我说过的,社会普法力度越来越大,人们开始拥有了法律意识,却缺乏一定的法律常识,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毕竟,不能用理性和知识撑起来的正义只能是情绪,而在网络社会无比发达的当下,情绪肆意宣泄的后果有多严重我们大家都心知肚明……第二个值得反思的就是媒体人,作为群众的喉舌,言论自由、职业素养以及道德操守的边界究竟在什么地方?
法学专业的学生都知道,舆论对法律的干涉和影响是会完全摧毁掉程序公正甚至是实体公正的,它的力量之大其实是超过很多媒体人自己的想象,就如电视剧中一样,怎样在收视率、点击率中保留新闻价值这应该是每一个媒体人都会面对的问题。作为记者,你问出的问题究竟是你想知道的答案还是公众想知道的答案?或者说,是公众想知道的答案还是你带领着公众去关注你想要他们去了解的答案?这之间的细微差距我觉得是应该被认真揣摩的。最后就是对精神疾病以及精神病罪犯的关注。
现在特别是在年轻群体里精神疾病不再是我们闭口不谈的禁忌话题,社会也开始正向引导、关注这个群体。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只是,在闭口不谈和过度关心这两个极端中如何找到平衡做到真正的“正视”精神病才是最漫长的道路吧。现实中大多数有精神病患者的家庭都不富裕,甚至拮据,没有好的医治、好的疗养、好的康复机构,没有回归社会的岗位和帮扶机构,让他们最终也只能变成衣冠不整的“疯子”。但这与国家的经济和思想发达程度紧紧相连,能意识到已然是好事,但要系统的解决,最起码在当下,我们只能说无能为力。电视剧的结尾我觉得处理的还是相当不错的,我没办法原谅杀害我亲人的人,但我们也得试着走出来继续生活,宋乔安的那句台词可以说是全剧我最喜欢的一句话。
“我不想要做一辈子的被害人家属,李大芝自己也要想办法去掉加害人亲属的标签。”近几年很热门的一个话题就是“原生家庭”,的确父母的言行以及幼时的成长环境对我们的影响可能长到、大到你难以想象,但人格的塑造并不仅仅来自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个人天生的性格都占据很大的比重,就像电视剧中李大芝为什么就没有变成杀人犯,思悦姐也是一个独立自强而又善良的女性,这就是所谓的“一龙生九子,九子各不同”。没有哪一个父母会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杀人犯或者精神障碍患者,如何走出阴霾面对新的人生这是受害者家属之后的人生必修课。
而加害者家属怎样面对公众,怎样平衡内心的负罪感同样也是接下来的人生难题。那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呢?在新闻媒体的各式“破人眼球”的标题下,在网络暴力猖獗的夹缝中怎样保持独立思考、客观公正,已是我们能对社会付出的最大的善意了。政治、法律、舆论永远会有剪不断理还乱的粘黏,绝对的民主法治只是空中楼阁,并且这与政治体制无关。当我们对社会、人性和法治还在产生质疑时,我觉得是一件好事,这说明我们依然对美好抱有期待,所以“现实”这部电视剧永远也播不完,我们也要一边摸索一边前进。
“今天小编的故事就先讲到这里吧,最后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喜欢这篇文章吗?欢迎留言,喜欢本文的话,欢给小编点个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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