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首歌梅艳芳被称为“妖女” 也被说听她的歌简直要人命
1982年梅艳芳凭借香港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冠军,签约华星唱片公司,同年在公司四大天王(陈柳泉、陈淑芬、苏孝良、刘培基)及香港著名音乐人黎小田一起打造下,阿梅的学艺事业一发不可收拾,也完成了他从小歌女到一代天后的蜕变.
梅艳芳在1986年曾出了一张专辑叫《妖女》,这是梅艳芳第六张粤语专辑,全碟歌曲和音部分由草蜢仔(当时的草蜢)伴唱。于这张专辑是让人听起来在听觉上比较舒服的专辑,在音乐元素上配合时尚快歌理念,强调音乐色彩,阿梅的功力十分突出。而且中低音和高低音阿梅的技艺相当成熟,声音有超凡的穿透力,像和许志安合作的《将冰山劈开》、《妖女》、《绯闻中的女人》这样的小品都可以体现出来。
比起以前的唱片,这张都更落足心思。以蓝色作为主色调,封面设计、形象以及歌曲的意念都非常统一,刘培基更是将Anita包装成一阿拉伯女郎,极尽妖艳。音乐方面,黎小田已为她把好脉,全碟均走迎合青少年的快歌路线。
我想香港乐坛也只有梅艳芳当得起”妖女“这两个字。她形象多变,她的歌风格多变。
她是“烈焰红唇”的“坏女孩”, “梦里共醉”的“妖女;她是桀骜不驯的川岛芳子。她是痴心缱绻的如花,她是寂寞洒脱的白云飞,她是亦正亦邪的曼桢;她拥有男人的硬朗,却也深藏女人的软弱,她拥有无上的人缘,却没有亲密的爱人。她将所有的热情柔情真情深情绝情无情忘情在歌声中吟唱,所有的风情纵情伤情前情悲情神情尽情在角色里纠缠,歌声比耳语动情,戏比生活动人。
有人说听梅艳芳的歌真的要命,因为实在是美的要命,听着他的歌长大的人一定会觉得:在她的歌声里仿佛能看见恍惚的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