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代西方美学中“丑”的概念 关于丑美的界限 你如何看待?
(一)丑与美。罗森克兰兹是黑格尔派美学家,他受到了德国古典美学的辩证法的影响,在丑与美的辩证对照中对丑展开论述。一方面,他提出“丑的美学”的概念同“美的美学”的概念相对应,明确地将丑和美对立且并列起来。他认为,丑是一个和美地位平等的美学概念,丑与美一样同“属于美学理论的范围”,丑是美学中的一个独立的分支。他坚持认为丑是独立于美的轮廓鲜明的对象材料,丑有着自己的价值和作用,它不仅仅是作为美的陪衬物来彰显美的辅助工具,因为美并不需要任何衬托或黑暗的背景。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丑本身是美的否定,它始终是与美相关的,二者具有不可分割性,也就是说在审美活动中丑是在与美的对照中存在的,它不能单独成立,美是丑得以成立的条件,丑若要显示其审美价值,就必须将自己投射到美那里,在与美的比照之下来实现。他说,“倘若没有美,也就没有丑,因为丑是作为美的否定而存在的。美是神性的、原初的观念,而丑,即美的否定本身只是一个依附的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他这里提到的“依附”并不是指陪衬之意,而说的是丑与美的相关性,罗森克兰兹对于丑的思考是在美这个“原初性”概念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丑在他这里并非是完全独立的。在丑发生的可能性问题上,罗森克兰兹是从艺术表现完美理念的角度出发进行阐释的。他认为艺术为了完整地表现理念,就必须有丑的参与,纯粹的美表现的观念是片面的,因而,艺术不能缺少丑,必须有丑。他说,“如果艺术不想单单用片面的方式表现理念,它就不能抛开丑。纯粹的理想向我们揭示的东西无疑是最重要的东西,即美的积极的要素。但是,如果要想把具有全部戏剧性的深度的心灵和自然纳入表现中,就决不能忽略自然界的丑的东西,以及恶的东西和凶恶的东西。”因此说,基于这个原因,他认为艺术“要想完整地描绘理念的具体表现,它就不能忽略对于丑的描绘。”若是,艺术“要把自己局限于单纯的美,它对理念的领悟就会是表面的。”由此看出,罗森克兰兹的观念里,美或者丑在艺术中就是为了实现完整表现理念,而仅仅只有美根本达不到这个要求,因此,艺术就必须接纳丑,必须让丑参与其中。此外,他还强调,参与到艺术中的丑仍然是丑,而且它必须具备一些条件,即在艺术中丑必须美来衬托,它不能在艺术中孤立存在。他认为,存在着独立自主的美,美是“神性的”、“原初性”的概念,美并不需要丑再衬托;可丑却需要美来衬托,丑必须在美的烛照下才能被艺术所接纳,丑是不可能绝对独立的,它只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同时,丑和美都是由于艺术为了完整地表现理念而存在的。
(二)“丑”的形成和展开。1、波德莱尔论“丑”。美学界普遍承认现代诗人波德莱尔是“审丑”时代大门的开启者。在 1857 年问世的波德莱尔的充斥着丑的意象的“丑诗歌”——《恶之花》则成为现代西方丑美学、丑艺术的先声。他以一种新的姿态谱写了人类的审美理想,审美就是把玩和欣赏丑。波德莱尔没有有关丑的专门理论著作,他对于丑的看法散见于他的艺术理论中。波德莱尔明确指出,“美总是古怪的”,“美总是令人惊奇的”,“不规则,就是说出乎意料、令人惊讶、令人奇怪,是美的特点和基本部分“,”最完美的雄伟美是撒旦——弥尔顿的撒旦“,”忧郁才可以说是美最光辉的伴侣“。从这些观点可以看出,到波德莱尔这里人们的审美活动发生了质的改变,美与丑的评判标准完全不同于过去,传统美学所追求的和谐、有序、单纯已经悄然退场,取而代之的是”古怪“、”不规则“、不和谐。不难看出,波德莱尔以上所作出的这些”美“的判断其实质上就是在定义丑,他对于”美“的诠释实际上也是对”丑“的诠释。首先,这几句话简明扼要地揭示出,丑已经扬弃了近代时期在崇高范畴中的美丑转换,它不在躲躲闪闪,而是直接地本真地进入到了人们的审美视野,成为了审美活动的核心;其次,波德莱尔还指出,丑感是一种引起剧烈震颤、矛盾的痛感,就如同”弥尔顿的撒旦“给人的冲击。丑感是一种否定性的审美体验,审美主体直接地拥抱丑与恶,直接地迎接丑和恶的刺激与冲击,并在对于丑和恶的沉醉中饱含着一种痛楚与愤怒的理性之思;最后,他所说的”撒旦“式的美以及”忧郁才可以说是美最光辉的伴侣“指出了丑这种否定性的美感体验,它在内容上是阴暗的、鄙俗的;形式上是反和谐的混乱、乖张等。
波德莱尔的贡献就在于,他不仅以其审美实践为人类掀开了一个全新的审美篇章,而且用理论说明在现代美学中丑已经完全替代了美而一跃成为审美活动的核心,现代人美丑观念的转变,丑已经取美而代之,虽然波德莱尔本人没有直接指明他所论述的是丑;此外他的贡献还在于他认识到丑是一种否定性的美学范畴,丑感是一种包含着痛感的体验;最后,他提出的撒旦式的雄伟美以及”光辉“的忧郁在后来尼采的美学中得到了最为丰富的阐释,这可以看作是尼采观点的萌芽。
2、尼采论“丑”。
尼采的美学是建立在其非理性哲学的基础之上的。尼采所推崇的是一种勃发向上的生命意识,他认为,面对悲苦的现实世界,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在不断的反抗和征服痛苦中最大限度地发挥生命的价值,体验生活的欢悦。因此,他提出了“权力意志”,这是一种不受任何约束的创造力量,是一种与道德无关、与理性无涉的自由的力量。尼采并没有关于丑理论的专著,他对于“丑”的认识散见于《权利意志》、《悲剧的诞生》和《偶像的黄昏》等这几部作品当中,主要涉及到了丑的实质、丑的形式特征、丑感和丑的分类几个方面。在现代西方美学中,从波德莱尔和尼采开始,“丑”概念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并且“丑”直接被看作是可以与美相抗衡的、对立的概念,“丑”本身具有其独立美学价值,丑已经上升为西方现代美学的核心范畴。在他们之前的罗森克兰兹虽然系统的对丑作了讨论,但那只是说明当时对于丑的问题有了足够的重视,而且讨论的范围也仅仅是限于形式上的丑,并没有真正地触及现代美学中丑的实质性内涵。而在波德莱尔和尼采这里,丑则是一种承载着非理性的、残酷的意志的存在,对于丑的赏析也不再需要在与美进行对照或者辨证转换中进行,而是直接陶醉于其中感受着魔鬼般的刺激,在对抗斗争中体验和享受这个疯狂而又饱含生命力的对象。而尼采则彻底摒弃了美学一直以来坚持的传统理性和道德信仰,他直接沉浸在强力意志的勃发、摧毁和生成中,这强力意志横行无忌、以征服者的姿态出现。